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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征收补助问题
来信人: 杨灿
来信时间: 2015-09-02 08:29:37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问下大岳高速公路征收补助是按2015征收新政策实行的么?我是三合乡花园村乌石组的,那里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5-09-10 15:48:40
回复内容:


岳阳市临岳高速土地征收于20129月正式发布征地公告,适用岳阳市人民政府2009年岳政发16号文件,实行一条路一个政策。按文件规定,三荷乡花园村地段属三类土地,水田36790/,旱地按水田标准的70%计算,山地按水田标准的40%计算。

由于新征地政策出台,原征地公告之外的还塘还路接线接沟按湖南省人民政府201246号文件执行。按文件三荷乡花园村是一类区即为水田旱地60500/亩,山地按水田旱地的60%计算。

特此回复。

大岳高速三荷乡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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