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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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户口迁入问题 |
来信人: | 李剑敏 |
来信时间: | 2011-08-12 11:52:04 |
内容: | 本人于2007年在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和家园(环保局后)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现房产证、国土证齐全。最近女儿出生了,我想把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岳阳市(原户口所在地云溪区长炼社区),我到八字门居委会办理《户口迁入管理卡》居委会同志告诉我属于北港办事处管,到北港办事处办理时他们以开发商在房屋开发时未与社区打招呼而拒绝接收,而且他们一位领导解释说他们社区管理人员有限,管不了这么多人(但是我没看出来他们很忙,都忙着聊天呢)。按照《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及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我这种情况属于购房入户,应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为什么社区和开发商之间的纠葛要我们普通百姓来承担呢?另此事我已经写过一次信,显示转到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而且我注册的帐号不知道怎么回事登录不了了(原来是中文用户名)。 |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11-08-23 16:29:00 |
回复内容: | 关于李剑敏户口迁移问题信访件的回复
8月16日下午5时,我局收到李剑敏信访件,反映其在开发区八字门群和家园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子,符合《迁入岳阳市中心城区人员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条件,但因无法出具开发区要求的居委会“迁入地接收入户函”领不到开发区户口迁入管理卡一直办理不了迁移手续。
接到信访件后分局非常重视,责令我大队立即对李剑敏户口迁移的问题展开调查。通过认真调查分析,认为李剑敏户口迁移的类似问题在我辖区购房但又因无接收函不能迁户的情况,是开发区飞速发展形成的,需要开发区管委会出面协调,我局已将这一情况向开发区相关领导作了汇报,开发区主管领导答复将尽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处理。
李剑敏的情况,因属于市外迁入直接到市政府公开办证大厅办理的业务,市局要求提供“楼区或开发区人口迁入管理卡”,李剑敏无法开具到接收函,故无法办理迁移业务。目前主要原因是因其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管理没有协商好,居委会才不为其开具接收函,没有居委会的接收函开发区也不同意开具“开发区人口迁入管理卡”。作为辖区公安机关,我局无权要求政府公开办证大厅不凭“楼区或开发区人口迁入管理卡”办理迁移,也无权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及居委会为其出具入户接收函。因此,我们建议其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按程序办理迁移手续,先到开发区管委会开具“人口迁入管理卡”,再到政务办证大厅申办迁移手续。
白石岭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