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在经开(六)丨曝光!岳阳经开区曝光3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期: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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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工贸行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例。

    典型违法行为一:

  2026年6月9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湖南瑞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三处重大事故隐患:1.粉尘涉爆场所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2.员工户*勇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违规从事焊接作业;3.涉爆粉尘(树脂粉)干式除尘器未安装泄爆装置。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第三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岳阳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违法行为二:

  2026年6月23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岳阳高科安防工业园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厂房发包给其他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岳阳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违法行为三:

  2026年6月23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岳阳市湘岳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两处重大事故隐患:1.木粉尘干式除尘器未安装泄爆装置;2.木制品砂光机连接的除尘器进风管,未安装火花探测消除装置。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岳阳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