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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 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28 00:00 浏览次数:1

岳经办发〔2014〕9号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加快本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顺利推进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对入驻岳阳实体企业电商谷建立行业单品平台的岳阳实体企业,给予该平台主导企业20万元单品平台建设资金扶持;对入驻岳阳实体企业电商谷建立单品平台的市外实体企业,给予该平台主导企业3年期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100%的财政扶持政策。

二、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电商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给予其3年期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50%的财政扶持政策。

三、对先期入驻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中心大楼的电商企业优先安排办公场地和员工住宿公租房,办公场地租金第一年免交,第二年按实际租金标准的50%收取;公租房按每人10平方米标准提供。

四、与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电商企业签订了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按要求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给予其前三年工资薪金所得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100%的奖励政策。

五、对入驻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的实体企业,且B2B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或B2C销售额超过300万元,按平台2年服务费30%给予应用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由岳阳火炬创业服务中心从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

六、区劳动部门免费提供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服务。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电商培训机构组织电商培训活动,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七、其他

1.上述政策适用于在本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

2.上述政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上述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暂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