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政函【2014】113号《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区安置资格审查办公室先期组织对巴陵节能炉窑二期、连接线拓宽项目用地的被拆迁房屋进行了初审,根据初审结果2015年10月16日岳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审核领导小组召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进行了宅基地迁建安置集中会审,初步认定刘建新等10户具有宅基地迁建安置资格,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拆迁户主姓 名 |
会 议 审 定 结 果 |
1 |
杨华 |
议定杨华符合还基资格 |
2 |
宋冬子 |
议定宋冬子符合还基资格 |
3 |
刘卫国 |
议定刘卫国(去逝)第一继承人刘潜符合还基资格 |
4 |
刘红辉 |
议定刘红辉符合还基资格 |
5 |
刘淑英 |
议定刘淑英符合还基资格 |
6 |
刘淑云 |
议定刘淑云符合还基资格 |
7 |
刘会祥 |
议定刘会祥符合还基资格 |
8 |
刘衍付 |
议定刘衍付符合还基资格 |
9 |
徐桂英 |
议定徐桂英符合还基资格 |
10 |
刘四保 |
议定刘四保符合还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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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审核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