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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迁出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22 16:29 浏览次数:1

领导好:

我是2011年4月在岳阳公积金贷款购买凯旋城商品房一套,当时户口在岳阳,未婚,2011年已向凯旋城开发商上交各种办证费用及办证证明,但是开发商至今迟迟未办理房产证。后我于2011年10月迁出岳阳户口至广东省,且2013年在广东省结婚。目前凯旋城告知当初办证证明已失效(或丢失,情况不明),要求我补交2011年的未婚证明。请问我现在该去何处开具未婚证明?贵单位是否仍可以办理?要求提供什么证件?谢谢!

写 信 人: 燕子
写信时间: 2014-12-07 16:44:25
信件回复:

燕子:请在户籍所在地将结婚档案复印出来,证明2013年是初婚,由此推论2011年未婚。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信时间: 2014-12-09 10:20:10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