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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须知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17 16:55 浏览次数:1

为方便湖南户籍公民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协调湖南省邮政公司,于200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试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已申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遗失需要补领的湖南户籍公民。

二、办理流程。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需本人办理(16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登录湘警网(www.hnga.gov.cn),点击“网上受理”网页,或登录湖南省公信网(www.96305.com),点击“身份证网上办理”图标,也可直接登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自助受理平台(www.hnidcard.com),进入“申请办证”栏目,阅读《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服务须知》,按照网上受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提供本人(监护人)户口簿影印件及近期头部正面彩色数码照片(所提供的照片仅作系统审核用,制证仍采用原申领证件的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并核对签名,并5日内将40元工本费、45元异地受理服务费、20元特快专递费、1.5元信封面单费汇到指定账户。邮政速递公司将把证件投递到申请公民指定地点,由公民核对后签收。

三、服务承诺。本着公民自愿和提供便利的原则,自指定账户收到汇款之日起,在18个工作日内,邮政速递公司负责将证件投递到申办公民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除收取规定的工本费和异地受理服务费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因邮政速递公司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损毁或延时送达,由邮政速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四、咨询和监督。公安机关和邮政公司接受群众咨询、监督。咨询、监督电话: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0731-84738250。省邮政公司0731-11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