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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山棚改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8 11:27 浏览次数:1

92年统征用地(珍珠山片区棚改)建设项目经岳阳市人民政府〔92〕政土字第64号、〔92〕政土字第6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北港社区居委会部分集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1992年12月22日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用途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北港社区居委会;

(二)征地位置: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地面积:67.48公顷(约合1012.12亩);

(四)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31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6〕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经开区珍珠山片区棚改项目征拆指挥部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拟征地告知书》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办理补偿登记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5日。

联系人:彭英鹏          联系电话:0730-8720842

特此公告。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