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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岳经办发〔2015〕30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9 00:00 浏览次数:1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针对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的严峻形势,为确保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奋斗目标

    适应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从2015年起,用两年时间夯实全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尽快争取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全省人口和计生工作优秀单位。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 各乡镇、管理处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人口和计生工作主要责任人,乡(镇)长、管理处(主任)、村(居)委会主任为人口和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经常督查人口和计生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逐项研究并加以解决。

    2. 落实好区级领导联乡镇、管理处,区直部门单位联村(社区)制度,区直部门单位联村(社区)工作绩效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述职及计划生育考评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管理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现行生育政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方面知识,逐步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优生观。

    (三)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1. 按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乡镇、管理处人口和计生工作人员,城区居委会应当配备2-3名计生专干、2-3名流管员,其人员工资报酬及工作经费由乡镇、管理处财政统一安排予以保障。

    2. 为保持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乡镇、管理处计生办人员需要调整时,应当征求区卫计局意见。

    3. 区、乡镇(管理处)两级建立分专业、分层次的培训制度,加强对乡镇(管理处)、村(社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

    各乡镇、管理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目标管理指标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考核与绩效挂钩,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1. 各乡镇、管理处要坚持抓实“三查”和采取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

    2. 各乡镇、管理处要坚持按季度组织开展“三查”,对“三查”不到位的对象要组织力量督促落实到位。

    3. 各乡镇、管理处要采取党政负责人包片、计生办联点、工作人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对象负责制,对“三查四术”对象逐村(社区)逐户逐人落实到位,及时掌握计划外孕情,重点把握两女户、再婚夫妇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对象。

    4. 对计划外怀孕在3个月以内的对象要千方百计动员其落实人流补救措施,坚决杜绝实施大月份引产。

    (六)进一步优化生育环境

    1. 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1990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首征标准不动摇,未征收到位的补征到位。

    2. 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形成整治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确保多孩控制率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七)进一步落实利益导向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术并发症、农村奖扶、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五项”政策利益导向惠民工作项目,从2015年起实行提标扩面,节育手术并发症扶助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每对夫妻48元提高到农村每对夫妻60元,城镇每对夫妻3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44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每个家庭每年120元提高到18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伤残对象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700元,死亡对象由每人每年2040元提高到3060元。区财政负责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的80%,乡镇、管理处负责20%,并将其纳入预算。

    (八)进一步规范整治“两非”

    1. 区卫计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医院、个体诊所、药品超市、药品销售企业的违禁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整治。

    2. 各乡镇、管理处计生办要加强孕情跟踪服务管理,要通过三查和走村(社区)入户排查,及时掌握孕情,对持生育证已孕对象要落实专人重点联系,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

    3. 各乡镇、管理处对持证孕情无故消失的对象要认真组织调查,凡有涉及“两非”行为的要迅速立案查处。由区卫计局牵头,区纪工委(监察局)、白石岭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案件的侦破和查处。

    (九)进一步加大“一票否决”力度

    1. 各乡镇、管理处统一按照《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对村(社区)实行综合评估考核“一票否决”。

    2. 区卫计局对村(社区)在平时各类检查中按区考核方案要求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直接予以“一票否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一)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优资格,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人不得被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人予以免职,严重失职渎职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依法依规原则上要免除职务。

    (三)对年度考核被市降类的乡镇、管理处,取消该单位年度所有综合评先资格。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计生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两年之内不得提拔重用。

    (四)对没有完成区定年度责任指标及工作任务或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多孩控制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八个百分点的乡镇、管理处,取消该单位年度所有综合评先资格。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