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管理处党(工)委,区属各级党组织:
《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
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市委办《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岳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建设充分展示岳阳发展水平的现代核心城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主题教育培训,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党员分类教育培训。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对全区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全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观念切实增强、改革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着力构建管理体制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具活力、内容体系更加完备、培训模式更有实效、制度规范更为健全、保障体系更趋完善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指标。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全面更新升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覆盖全区所有村、社区。
二、培训内容
(一)以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为重点,加强开展6类主题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是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性。四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五是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党员保持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对农村党员,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培训;对城市社区党员,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的教育,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对离退休党员,重点围绕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开展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党员分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工作
(一)领导干部“五带头”专题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忠诚履职、带头提高效率、带头依法行政、带头勤廉为民的“五带头”专题培训,突出从严教育、突出能力建设,塑造“有激情、有见识、有本事、有担当、有操守”的党员干部队伍。区党群工作部办好领导干部“五带头”专题培训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五带头”主题,采取中心组学习、报告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抓好学习讨论,要认真总结开展“五带头”主题活动的情况,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工作不足和突出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确保5年内将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两遍。组织参加市级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专职副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应在基层党组织换届后半年内完成。在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年,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新任职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抓好全面培训。
(三)农村党员冬春训。每年冬春之间,安排2-3天时间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实施,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区党群工作部办好党员冬春训示范培训班,示范带动乡镇、管理处党(工)委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训。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冬春训,由乡镇、管理处党(工)委统一组织集中培训。要加强农村无职党员的教育培训,集中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农村实用技术和引领致富能力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无职党员能力素质。开展无职党员示范培训,示范带动乡镇、管理处党(工)委抓好无职党员全面培训。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灵活的方式,全员培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重点抓好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训,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参加市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出资人和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并定期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进行全员培训。
(五)新党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新党员培训情况要作为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的重要内容。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六)流动党员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流入地党组织要将流动党员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员培训计划,同等培训管理。流出地党组织每年要对流动党员培训作出具体安排,结合冬春训对返乡流动党员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
(七)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参加全市“创业能手”“致富能手”培训,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春潮行动”计划、雨露计划、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重点培训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乡党员,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鼓励他们取得相应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党员创业就业技能示范培训班,并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开展特色办班,按需开展培训。
(八)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熟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党务工作规律,精干、高效的党务干部队伍,着力抓好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个人修养,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并认真组织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普遍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科学确定主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研讨等形式,精心组织主题教育培训。加强示范带动。区级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对乡镇、管理处党员培训的课程设计、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等作出示范,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加强典型教育。区、乡镇(管理处)要在2015年分级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库,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区党群工作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定期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区工委书记每年要利用电视、远程教育网络、互联网等平台为基层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各部门单位要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轮流讲党课。开设“流动课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和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开展网络培训。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共产党员网、红星视频、岳阳红星网等平台,开展党员在线学习培训。
(二)丰富平台载体。加快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推动站点设备定期更新换代,推进远程教育由农村向城市社区拓展,由单一教育平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变,促进共建共享。构建党员教育全媒体平台。办好“党组织书记谈党建”电视专栏,扩大栏目影响力。探索完善“党员教育”微信微博平台,加大微视频、微电影等开发力度,加快推进新兴传播媒体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创新应用,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三)整合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借助市委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市委党校开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充分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采取整合资源,定向培育的方式,以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为基础,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并规范标识,统一挂牌。在2016年前建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市级和区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四)推进教学资源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和培训需求,开发特色课程和教材,采取遴选征集、联合开发、引进购买等方式,拓宽教育培训资源渠道。整合资源,积极制作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参与建设党员教育资源共享库。
(五)推进师资队伍建设。选聘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在2017年前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师资遴选、激励保障和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各级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作用。
(六)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党员教育相关制度机制,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基本制度遵循。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成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春训等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探索建立学分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集中轮训、重点培训、教材开发、教学资源建设、平台建设等工作经费需要。各级党(工)委要严格落实《规划》明确的“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要求,留存的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使用的50%。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定期更新换代经费列入区、乡镇(管理处)财政预算。要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及时到位、合理合法有效使用。
(八)切实改进学风。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工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培训办班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严禁借培训之名游览观光、铺张浪费。对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违反学风建设规定的,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工)委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立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宣传、财政、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二)理顺工作职能。区党群工作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区党群工作部要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工作职能,抓紧构建党员教育工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党群工作部要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管理处党(工)委,区属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年底将本年度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报区党群工作部。2016年将对全区各部门单位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3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岳办发〔2015〕2号)和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前进行全面考评。
纳入各级党(工)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