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两会”和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岳办发电〔2014〕27号)和《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市安办〔2014〕2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自觉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重点解决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居住和过冬等问题。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认真检查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类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困难救助金、抚恤补助金等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认真做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干部的优抚、慰问工作。集中开展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二、进一步丰富群众节日物质文化生活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市场监控和调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供需协调,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稳定供应,丰富商品种类,保持市场的繁荣和稳定。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区发改局等单位负责)。加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区工商分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等单位负责)。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作品,组织文艺队伍、新闻工作者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采访报道。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抵制低俗之风,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区宣统办、区教文局等单位负责)。
三、切实抓好春运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方便群众出行
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运营状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运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办、区质监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应急办等单位负责)。
(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以及《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市安办〔2014〕25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采取切实管用的事故防范措施。要始终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联动协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平安和谐,为“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切实加强专项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会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要制订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结合“打非治违”重点攻坚内容,搞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非煤矿山行业,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油气输送管线以及水上和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校车安全等行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安排专门人员,一个一个解决落实,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针对当前风干物燥、火灾高发的特点,公安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立足于防,保持战备状态,加强对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防范和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巡护排查,做好应急准备,防止森林火灾(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安监办、区教育文体局、白石岭交警大队、白石岭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林业局等单位负责)。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制,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纠纷、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依法依政策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区国土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分局、区信访局等单位负责)。要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大型集会和游园活动、公众聚集场所治安管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白石岭公安分局、区综治维稳办等单位负责)。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区卫计局等单位负责)。
3.加强事故查处与警示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严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既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又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教育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曝光和群众举报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4.落实救援预案,提高处置能力
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情况,完善救援预案,细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扎实做好相关救援设备、物质、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出击及时、指挥有力、处置得当,减少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条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按照中央、省、市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等要求,严格廉洁自律,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区纪工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分局等单位负责)。
五、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区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建设交通、卫计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白石岭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办、区民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卫计局等单位负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意见,并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具体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