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以优良的作风加快推进我区“二次创业”,根据上级作风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引领,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弘扬务实清廉、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区科学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继续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治庸、治懒、治梗、治散、治奢”专项行动;精心组织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认真办理作风投诉案件。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改进工作、服务群众,营造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对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承办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认真完成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区作风办上报落实情况。
(一)扎实开展主题活动。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干部大走访、“双联”扶贫、新农村建设、联手帮扶产业发展升级、创先争优以及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带着责任和任务,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蹲点指导,结对帮扶。
(二)贯彻落实禁令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省纪委等五部门“八项禁令”、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湘发〔2012〕13号)、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岳发〔2013〕1号)和区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岳经工发〔2013〕1号),重点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纪律、工作日中餐饮酒、酒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全面加强作风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梗、治散、治奢”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治理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巩固成果;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狠刹奢侈浪费之风;重点治理工作不作为、久拖不决、久推不动的不良风气。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胥棉桃同志任组长,张太平、李彩霞、吴琳晖同志任副组长,谢日科、李石斗、欧阳裕平、蔡华波、姜晗、万湘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纪工委,由谢日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督查和考评等日常工作。
五、督查考评
督查考评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督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一般问题采取“挂号销号”的方法,抓好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考评采取日常督查、突击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评对象为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督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考核内容,与单位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对在作风建设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单位进行及时通报;对工作马虎、敷衍塞责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工作作风差、态度不实、纪律不严的党员干部公开曝光;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12月下旬,区作风办依据《2013年机关单位作风建设考评细则》(附后)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综合检查考核和明查暗访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工委、管委会和领导小组汇报;依据考评情况评选5家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并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2013年区作风建设考评细则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2013年区作风建设考评细则
| 考 评 项 目 |
分值 |
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
考评方式 |
| 基础工作 |
10分 |
研究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记录2分,召开动员会议2分,成立机构班子2分,制订工作方案2分,健全管理制度2分。 |
日常督查 查阅资料 |
| 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
25分 |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每违反一起扣3分。 |
日常督查 查阅资料 |
| 落实“八项禁令” |
25分 |
认真落实省纪委等五部门的“八项禁令”,每出现一起违禁行为扣3分。 |
明查暗访 |
| 五治行动 |
20分 |
开展“治庸、治懒、治梗、治散、治奢”专项行动,每少开展一项活动扣4分。 |
突击检查 查阅资料 |
| 民主评议 |
10分 |
召开民主生活会5分,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每少一项扣5分。 |
查阅资料 上报材料 |
| 办理投诉 |
10分 |
设立投诉电话、信箱2分,建立投诉台帐4分,办理投诉回复4分。 |
查阅台帐 等资料 |
| 日常管理 |
扣分 |
1、明查暗访中发现作风建设有关问题被区作风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上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被区纪工委立案查处的每起扣5分,被市纪委立案查处的每起扣10分。 2、因干部作风不好,服务态度不优引起到市及以上有关部门上访的,每起扣5分;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0分。 3、因工作作风问题,全区中心工作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5分。 4、在落实区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被工委、管委会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5、公职人员态度恶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索拿卡要、收取中介费,经人举报,查证属实的,每起扣5分。 6、单位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超规格接待铺张浪费的发现一起扣2分。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8、未按时向区作风办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每次扣2分。 9、未按时参加全区相关工作会议的,每缺席1人次扣2分,迟到、早退、代会每1人次扣1分。 |
突击检查平 时掌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