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6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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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残联、优抚安置办、基层事务办、民间组织管理办,下设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现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全额编制20人;公益性岗位、借调及临聘等13人;离退休0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499.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99.7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预算总支出4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3.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266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266万元,主要项目:1、救灾物资储备及库租赁5万元;2、烈士亲属来岳祭扫专项3万元;3、地名规划、设标、门牌、路牌设置等管理5万元;4、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5万元;5、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启动经费9万元;6、光荣院运转支出20万元;7、流浪儿童、孤儿参合参保区级配套5万元;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9、临时救急城市大病救助配套2万元;10、精简老职工生活救济7万元;11、乡政区划调整工作经费30万元;12、残疾人培训15万元;13、辅助器具适配16万元;14、无障碍家庭区及配套6万元;15、退伍军人安置、培训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万元;1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区及配套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