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职能职责
区综治办主要负责综治、维稳、司法、武装、610、铁护、国安、民宗等工作。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维护稳定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重大政治活动和国定节假日期间的稳定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负责全区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民兵预备人员登记、统计、辖区内征兵等工作;
(四)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 “三调联动”制度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区工委、管委会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协调、指导工作,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
(六)做好铁路护路、反恐、国安、打击传销工作;
(七)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3个)
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610办科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275.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72.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73.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万元。详见《区综治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合计收入275.26万元,其中政拔款272.08万元。2015年度合计支出273.26万元,其基本支出273.26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73.26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共7.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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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区综治办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