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区法制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办公室
一、 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承办上级交给管委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组织起草或审核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及会议纪要,负责承办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解释、清理、备案及汇编工作;
3、办理乡镇、管理处和管委会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市人大的报送备案;
4、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
5、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6、办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
7、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监督纠正各乡镇、管理处和区管委会各部门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负责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考核;
8、负责区管委会管辖内行政争议的协调工作,并对乡镇、管理处和区管委会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10、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
11、承办区管委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区仲裁工作;
13、受区管会委托,办理民商事案件;
14、办理征地拆迁,限期腾房腾地等非诉执行及仲裁案件;
15、负责为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6、负责审查区级层面行政合同、经济合同、项目投资意向书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园区企业法律服务
17、对领导批示的涉法性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回复;
18、综合性事务以及全区依法行政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办无内设机构。人员岗位设置为:主任1人,行政综合事务2人,规范性文件管理2人,全区合同审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及涉法事务审查管理2人,民商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非诉执行等案件办理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办为区直部门单位,无二级机构,无内设机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仅为区法制办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7.5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年减少44.9万元,减少18.2%,主要是因为案件委托业务费减少,行政支出缩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减少18.2%,主要是因为案件委托业务费减少,行政支出缩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9万元,减少18.2%,主要是因为案件委托业务费减少,行政支出缩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97.5万元,占100%;司法(类)支出197.5万元,占100%;法治建设支出197.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4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与上年相比数据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申请平台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申请平台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申请平台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申请平台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4万元,比年年初预算减少44.85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服务费减少,行政支出缩减。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5万元,用于1次会议,人数10人,内容为司法行政联系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全年支出197.5万元,具体是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主要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11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39万元。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联合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全年涉法事务100余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查75件150余次,纪要审查36件;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邀请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务集体会商研判,针对耀宁新能源等重大合同进行多次反复研究,力争维护管委会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文件管理。共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备案审查9件,做到文件备案审查率100%,实现备案审查零纠错,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开展涉及居民自建房屋规章和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配合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2次。四是强化合同审查管理。今年共审查全区重大入区协议60余份,其他各部门单位合同共计100余份合同,涉及金额数百亿元,参与合同签订前期会商协调50余次,参与项目招商工委会议15余次。四是深化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办理行政案件21件,已结案16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结案10件;办理民事案件1件。五是普法依法治理基础更加夯实。全年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摆放宣传展板15个。六是配合做好全区三资改革。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涉“三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查35家责任单位中,共有27家单位报送《涉“三资”文件目录表》及相关资料,梳理出涉“三资”文件共15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主要是本单位未有相关专业人员,将加强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完成对全区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完成率100%。
2.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报送)备案审查,完成率100%。
3.完成对涉法事务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完成率100%。
4.完成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合同审查,完成率100%。
5.根据审理机关要求完成民商事、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的办理,完成率100%。
6.完成区法律顾问聘请管理考核,完成率100%。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二)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本部门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今年,我们加大了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力度,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基础性建设工作、资产清查、债务清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等,为单位规范化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对加强单位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1.将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2.将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与预算执行管理相结合,提升日常监督的针对性;
3.将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与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印刷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2022年度岳阳经济开发区法制办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