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党组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干部组织科、人事科、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教育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部门本级和下设1个所属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6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29万元,减少4.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6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1.4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43万元,占79.07%;项目支出264.05万元,占20.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29万元,减少4.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29万元,减少4.1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1.48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74.85元,支出决算为1,26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资金结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591.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开展。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16.08万元,支出决算2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开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2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为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6.87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未细化。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开支培训费3.24万元,用于开展各类培训,人数230人,内容为退役军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培训、暑期青少年培训。培训费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当年工作任务进行培训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1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区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少于编制数;“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圆满完成了当年的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我局持续加强财务、资产的内部管理,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总体来看,2022年,区组织工作局整体财政支出项目取得良好成效。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理念为先、体系为根、创新为魂、服务为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对标对表,统筹抓好“四亮”主题活动、乡村振兴、整建提质、“五个到户”等重点任务。
二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精准落实人才政策。贯彻落实市“人才新政45条”,区“人才新政20条”,建立“使用弹性、管理柔性、服务个性”的引育管用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不断发挥关工委、老科协等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四是破除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注重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全面提升组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预算资金没有完全做到专款专用,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等。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流程,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按进度下达预算资金指标和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绩效工资:反映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