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局现有人数27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三性”劳务派遣人员6名,离退休人员0人。内设2个二级机构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因我局的2个下属二级机构不属于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故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1.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2万元,下降31.1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7万元,占66.1%;项目支出241.13万元,占3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1.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2万元,下降31.19%。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减少了专项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11.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16万元,支出决算为7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2元,支出决算为241.1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采购执法车和执法服装,安全监管与应急信息员补贴结余50.87万元,结转到下年使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按文件实际发放安全生产主任奖奖金1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案修编实际支付数16.48万元小于预算数2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二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170万元,冬春生活困难救助50万元,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50万元,倒塌和严重损房及一般损房补助5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61万元。增长112.49%。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备案项目分别有: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20万元,应急演练技术服务18万元,预防短信3万元,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3.09万元,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费1.56万元,购买办公电脑及耗材2.54万元,应急物资(防疫口罩)2.2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一般伤亡事故进行查处,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对建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监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
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组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按照“三同时”规定进行审查和验收。
组织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控,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区内涉危企业、工矿商贸企业进行检查、行业监管和督促整改,杜绝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各乡镇(管理处)、辖区内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20]249号)文件精神,下达至我区项目资金50万元。相关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过渡生活救助等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我局结合区实际和各乡镇(管理处)自报情况,迅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会议,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分别为:木里港管理处8万元、康王乡15万元、西塘镇10万元、金凤桥管理处12万元、通海路管理处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要求,乡镇(管理处)根据灾情实际统计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的原则,在发放过程中实行民主评议,确定重点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则,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搞平均分配,不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灾民生活和灾区稳定。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2、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岳财预[2020]239号)文件精神,下达至我区项目资金总计50万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用于支持做好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过渡生活救助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结合我区实际和各乡镇(管理处)自报情况,迅速召开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会议,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分别为:木里港管理处10万元、金凤桥管理处10万元、康王乡15万元、西塘镇10万元、通海路管理处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要求,乡镇(管理处)根据灾情实际统计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的原则,在发放过程中实行民主评议,确定重点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则,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搞平均分配,不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灾民生活和灾区稳定。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到位。
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88号)文件精神,将资金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回复重建。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严重损房、一般损房补助资金标准如下:倒房重建户按2.5万/户,严重损害按0.8万元-1万元/户,一般损房按0.2万元-0.3万元/户。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结合我区实际和各乡镇(管理处)自报情况,迅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会议,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分别为:西塘镇12万元、康王乡26.1万元、木里港管理处3.7万元、金凤桥管理处7.2万元、通海路管理处7.2万元,共计:56.2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要求,乡镇(管理处)根据灾情实际统计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的原则,在发放过程中实行民主评议,确定重点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则,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搞平均分配,不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灾民生活和灾区稳定。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