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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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区实际,拟定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和社会保险事业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

3、拟定促进全区城乡就业的办法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企业、再就业基地和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正常指导和服务;制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订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就业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管理。

4、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审核、发布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的稽核、征缴、支付、运营和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及县政府授权的其他社会保险工作;按分工承办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7、组织建立全区城镇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编制全区城镇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和内部审计;制订全区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审定基金运管机构的资格并实施监督。

8、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医疗保险办法,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9、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10、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区实际,拟定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和社会保险事业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

3、拟定促进全区城乡就业的办法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企业、再就业基地和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正常指导和服务;制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订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就业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管理。

4、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审核、发布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的稽核、征缴、支付、运营和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及县政府授权的其他社会保险工作;按分工承办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7、组织建立全区城镇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编制全区城镇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和内部审计;制订全区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审定基金运管机构的资格并实施监督。

8、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医疗保险办法,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9、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10、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4个科室、下设6个事业机构。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基金监督科、计财人事科,以及6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我局下属二级机构不是独立核算的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00.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83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增加了防疫情防控出、二是增加了专项就业扶贫资金、三是增加了退补渔民社保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1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76万元,占90.96%;项目支出144.75万元,占9.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2.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68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增加了防疫情防控出、二是增加了专项就业扶贫资金、三是增加了退补渔民社保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2%。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6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增加了防疫情防控出、二是增加了专项就业扶贫资金、三是增加了退补渔民社保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2.45万元,占73.07%;卫生健康(类)支出21.27万元,占1.4%;城乡社区(类)支出3.83万元,占0.25%;农林水(类)支出384.8万元,占25.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4%。其中:2020年度区级企业基础养老金补贴 819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792万、区级城乡居民丧葬费补助资金 49.9万、政策性血吸虫15万等未纳入局机关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个、接待人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0.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未细化。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7万元,用于召开“两类机构”治理会议,内容为经开区“两类机构”治理和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等工作;开支培训费1.62万元,用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人数约200人,内容为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度,我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2020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我局不折不扣,千方百计落实好中央这一重大惠企惠民政策,共计为617家单位减免社保费7005.5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595家,占比96.4%;为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798万元,减免失业保险金150万元。年初,为4家困难企业给予稳岗补贴532.8万元,在企业生产压力最大、稳定就业最难之际给予了帮扶,稳定岗位达1500个。发放创业贷款226户3900万元;发放924人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9.7万元。

2020年全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次,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1190人次的178%;其中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755人次,占任务600人次的126%,贫困劳动力125人,完成任务50人次的248%。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2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城镇登记失业率2.28%。以上所有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没有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岳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