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管理、指导各乡镇的民政工作,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监督实施。
2.负责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务、政务公开和社区建设工作。
3.负责农村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掌握灾情,搞好报灾、核灾、赈灾工作,组织发放并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
4.负责残疾军人、“三红”、“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军人和现役军人及家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5.负责城镇和农村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和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
6.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体系。
7.负责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济、定期定量救济、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社会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慈善捐赠、慈善救助的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全区福利企业,落实年审和退税金管理等制度。制定实施全区福利企业保护扶持措施。
9.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1.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
12.负责局及乡镇民政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13.负责考核申报乡镇机构和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变更等事务。
14.承担区际、区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提出仲裁建议。
15.负责编制、更新全区地名资料。
16.负责全区老龄工作及社会福利事业。
17.承办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是区管委会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位于岳阳大道9号,局内设机构由办公室、基层事务办、优抚安置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含救灾救济)四个职能科室组成,下设二级机构有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和区光荣院。2015年6月23日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岳编办通〔2015〕102号文件,归口区民政局。目前,局机关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8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09.42万元,与2018年1708.4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99万元,减少29.21%。主要原 是新旧会计制度交接产生的计账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52万元,占99.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万元,占0.51%,政府性基金增加2.6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43万元,占69.66%。项目支出336.5万元,占30.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9.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3.01万元,增长129.7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增加了残疾人两项补贴182万和政府性基金2万元,二是新旧会计制度交接产生的计账差异499.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2万元,增长110.76%,主要原因一是新旧会计制度交接产生的计账差异398万元,,二是2019年加大了残疾人两个项补贴增加支出18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33万元,占99.31%;其他(类)支出0.9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3%,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减少67.3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经济开发区民政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6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51%。比上年增加422.86%,本年支出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比上年增加31.43%,基本支出0.92万元,比上年增加31.43%,年末结转和结余2.7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我局2019年绩效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省政府确定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在两项补贴良放中我局主要采取了1、每月按项目申请资金;2、全部实行打卡了发放;3、实行动态管理、4、加大力度宣传,将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做到应补尽补。两顶补贴是我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我区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到位,全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94.767万元,累计发放人数32404人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使用范围,做了专款专用,无挤占的挪用情况。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所发放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发放人个人全部信息,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专项资使用与管理合法、合规。我们每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账账相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杜绝了专项资在使用过程中无违纪现像发生,确保了专项资安全有效发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 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