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4月成立,2010年3月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辖康王乡、西塘镇2个乡镇和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木里港管理处3个管理处,总面积约2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0万人。
一、规划布局。近年来,我区围绕“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树立大区意识,坚持产城共荣,突出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动跨越发展,致力于打造产业兴旺、产城融合的新增长极,建设充分展示岳阳发展水平的现代核心城区,逐步形成了“木里港工业区、金凤湖生态示范区、三荷空港产业区、现代新型城区“四区一体”功能布局。木里港工业区:沿木里港路以南集中布局,规划建设面积3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生物制造产业,已基本形成了磁力设备、石化装备、节能环保产品、军民融合产品等特色产业集群。金凤湖生态示范区:以金凤湖为中心,整体规划约25平方公里,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生态产业为主体,重点建设金凤湖城市森林公园,打造岳阳生态宜居新名片。三荷空港产业区:依托岳阳三荷机场建设,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航空服务、航空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打造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和空港产业集群,构建岳阳开放开发新高地。现代新型城区:以岳阳大道、巴陵大道为轴线,以岳阳高铁新城开发建设为重点,打造以商贸金融、体育休闲、生活居住和交通枢纽为主体功能的门户板块,再塑岳阳城市建设新标杆,充分彰显岳阳门户新形象。
二、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已完成开发建设面积约25平方公里,先后完成了岳阳火车站、武广高铁岳阳东站、岳阳大道、巴陵大道、岳阳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岳阳体育中心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正在建设三荷机场。岳阳大道(东、中)两侧一批行政办公、企业总部、星级酒店、高端楼盘及商务大楼在此集聚,人气、商气、财气日渐浓厚。岳阳文化艺术会展中心是岳阳重要的标志性建筑之一。王家河风光带是岳阳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经开区已经成为岳阳现代城市发展的主阵地和美丽岳阳的形象展示区。
三、产业结构。现有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湖南省两化融合试验园区等众多产业发展的优质平台;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5家;国家、省、市产学研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分别达到2家、4家和19家,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30余件,居全市前列。先进制造、生物制造两大主导产业方面,已逐步形成了以中科电气、科美达电气等企业为代表的磁力设备制造集群,以雷勃电气、巴陵节能炉窑、筑盛阀门等企业为代表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集群,以湖南航天“068”浮空器制造基地、国信军创6906等企业为代表的军民融合产品制造集群,以湖南科伦制药、海济药业、康润药业等企业为代表的生物药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方面,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南翔万商国际商贸物流城、金悦洋商业公园、岳阳烟草物流园、汇一汽配城、九一物流园、迅力机电市场、果品市场等大型商贸市场各具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蓬勃兴起,经开区已经成为岳阳乃至辐射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274.83万元。2018年度支出36274.83万元收支平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362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29.2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62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7.9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8.87%。项目支出13831.2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1.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629.27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29.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2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274.83万元的92.71%。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654.35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6.72万元,占比21.82%;公共安全支出515.69万元,占比1.53%;教育支出969.81,占比2.88%;科学技术支出535.59万元,占比1.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万元,占比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52万元,占比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7万元,占比0.029%;节能环保支出511.62万元,占比1.4%;城乡社区支出12989.46万元,占比38.6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40.4万元,占比2.8%;农林水支出2360.53万元,占比7.02%;交通运输支出36.38万元,占比0.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6万元,0.7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9万元,占比0.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4.3万元,占比18.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40万元,占比2.56%;其他支出77.96万元,占比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65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7.99万元,项目支出12856.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为1979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8.37万元,公用经费5769.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管委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管委会2018年度基金收入为947.9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收入940.4万元,和其他收入34.52万元。
九、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区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属于机关事物管理中心下属公务用车平台共有车辆30辆,根据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有关要求,该平台承担开发区管委会各内设机构的应急公务出行和部分综合执法用车保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四)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