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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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县市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内长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区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任务。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区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74.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9.17万元,增长12.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了人员工资、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1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52万元,比上年增加32.75%。占本年总收入94.77%。其他收入37.59万元,比上年减少83.49%。占本年总收入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了人员工资、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5.97%。项目支出279.5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4.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8.6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0.75万元,增长37.74%。因我单位经费原属岳阳市本级管理,原经开区报表为经费差额表,分两套报表填报,今年下放属开发区统一管理,现合并为一套报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6.1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万元,占1.88%。节能环保支出407.66万元,占78.79%。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1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了人员工资、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经费。。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41.86%。商品和服务支出43.11万元,比上年减少4.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比上年减少86.09%。其他资本性支出2.54万元,项目支出279.54万元,比上年减少32.6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万元,比上年减少49.21%。对企业补助94.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1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8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11万元,占54.66%。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58万元,占45.34%。公务接待28批次27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5.8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413万元,其中:1、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151万元,主要用于自动空气及水质监测站运行、节能减排、科研及环保宣传教肓、环保督查、环境执法与监察、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方面。3、污染防治攻坚治理专项经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治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水、土、气污染防治攻坚治理工程建设等方面。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5.65万元。比2017年增加0.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生态环境分局决算公开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