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康王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康王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康王乡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机关(含财政所、司法所)及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站6个事业机构,全乡10个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第二部分 康王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康王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我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切实降低办公成本,管理用好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2018年收入合计4390.28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67万元,占比19.8%;城乡社区支出1277万元,占比29.1%;农林水支出2049.34万元,占比46.7%;公共安全支出6.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7万元;其他支出36万元。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3.02万元。
四、年度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0.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5.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乡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三)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四)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一、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