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和相关委托工作要求,对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是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经开区的公安警务工作。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岳编办通[2013]88号)文件精神,市编委核定白石岭公安分局政法专项编制153名,2017年经市编委调增14人,实有干警167名,辅警170名。内设办公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等7个股室(办),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等9个大队,及八字门派出所、金凤桥派出所、西塘派出所等5个派出所。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级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3、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民警。
4、防范、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5、管理指导各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
6、依法对全区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7、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和检查。
8、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防范工作。
9、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
12、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级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强化忧患意识,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具体目标:
(1)维护好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不断优化服务措施,为全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优良的服务环境;
(3)充分发挥公安主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始终操持高压态势,以打击专业化对付犯罪职业化,实行多警种协调联动,多手段同步办案,提高攻坚克难能力;
(4)夯实基层,深化警务机制改革,依托群众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
(5)加大规范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办案中无冤假错案,无行政诉讼败诉;
(6)从严治警,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队伍。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度财政预算5,607.10万元,实际预算下达5,851.52万元。报表总收入6,9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6.1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619.40万元。由于在会计核算中将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资金误记“财政拨款收入”,经评价小组调整后为:财政拨款收入5,801.52万元,其它收入1,104.04万元。
2、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实际支出合计6,29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38万元,项目支出1,865.9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上年结转281.96万元,本年结转结余608.27万元(其中结转资金-926.56万元、结余资金1534.83万元),累计结转890.2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3.《湖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30条措施》;
4.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5.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
6.《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岳经开财发[2017]8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7年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及《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2)。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问卷调查等方法。
(四)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邱正杰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报经开区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1)核查2017年白石岭公安分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5项支出和固定资产购置与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核实了会计报表、明细帐、会计凭证、固定资产台帐等帐帐、帐表情况。
(3)进行了财政资金拨付核对和意见交流。项目实施过程中,评价小组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与白石岭公安分局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流及研讨,针对财政资金预算资金拨付情况与区财政局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对,核对了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成情况。
(4)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了社会调查。针对白石岭公安分局的工作职能和履职情况,于2018年11月22日对经开区居民进行了社会问卷调查。经统计综合满意度达94.4 %。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财务数据、内部制度、财政预算指标等资料进行了归纳和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情况进行了评分,制订了绩效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订了评价指标底稿。根据底稿汇总,形成了“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结构分析
2017年帐面总支出合计62,972,860.55元。由于白石岭公安分局在财务核算中,将部分分类项目和会计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进行了交叉设置,如:在“基本支出”中设置了“资本性支出”项目,在“项目支出”中设置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在“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中设置了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等科目。评价小组对相关支出按其经济性质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为:
1、财政拨款收入形成的支出62,252,590.93元,占总支出98.86%,其他资金收入形成的支出720,269.62元,占总支出1.14%。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中:基本支出45,997,533.33元,占比73.89%;项目支出16,255,057.60元,占比26.11%。
3、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36,083,960.42元,占基本支出78.45%;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193.11元,占基本支出16.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4,379.80元,占基本支出4.81%。
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情况:资本性支出14,715,491.82元,占比90.53%;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565.78元,占比9.47%;。
5、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情况:资本性支出717,709.62元,占比99.64%。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元,占比0.36%。
6、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实 际 支 出 |
||||||
|
报表金额 (单位:元) |
调整金额 (单位:元) |
调整后金额 (单位:元) |
调整后 占 总支出% |
占财政拨款支出% |
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
||
|
部门整体支出 |
62,972,860.55 |
0.00 |
62,972,860.55 |
||||
|
一、财政拨款支出 |
62,204,590.93 |
48,000.00 |
62,252,590.93 |
98.86 |
|||
|
1、基本支出 |
44,313,792.81 |
2,487,308.52 |
45,997,533.33 |
73.89 |
|||
|
工资福利支出 |
35,207,363.26 |
876,597.16 |
36,083,960.42 |
78.45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90,190.75 |
1,609,002.36 |
7,699,193.11 |
16.74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12,670.80 |
1,709.00 |
2,214,379.80 |
4.81 |
|||
|
资本性支出 |
803,568.00 |
-803,568.00 |
0 |
0 |
|||
|
2、项目支出 |
17,890,798.12 |
-2,439,308.52 |
16,255,057.60 |
26.11 |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828,597.16 |
-828,597.16 |
0.00 |
0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09.00 |
-1,709.00 |
0.00 |
0 |
|||
|
资本性支出 |
13,911,923.82 |
803,568.00 |
13,911,923.82 |
90.53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48,568.14 |
-1,609,002.36 |
1,539,565.78 |
9.47 |
|||
|
二、其他资金支出 |
768,269.62 |
-48,000.00 |
720,269.62 |
1.14 |
|||
|
项目支出 |
768,269.62 |
-48,000.00 |
720,269.62 |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48,000.00 |
-48,000.00 |
0.00 |
0 |
|||
|
资本性支出 |
717,709.62 |
0.00 |
717,709.62 |
99.64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60.00 |
0.00 |
2,560.00 |
0.36 |
|||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及分析
1、基本支出:2017年白石岭公安分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安工作开展及机构日常正常运转开支。基本支出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6,083,960.42元。包括在职民警工资11,461,624.71元,社会保障缴费3,775,311.51元,精细化补贴1,250.00元,加班补助3,723,812.00元,其他补助9,841,896.32元,奖励金634,200.00元,临时工经费6,645,865.88元。
|
(2)商品和服务支出7,699,193.11元。包括: 一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2,003,639.74元。 二是招待费8,761.00元,会议费24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是交通费1,897,876.12元,其中车辆油料、修理、保险及其他费用788,026.12元,公务交通补贴1,109,850.00元。 四是维修费471,559.00元,其中办公楼配电房改造278,500.00元,合成作战中心改造51,045.00元误记入维修费。 五是误餐费502,728.00元,其中办案误餐费326,712.00元,加班误餐费176,016.00元。 六是福利费1,214,026.30元,主要用于食堂开支。 七是慰问悼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362.95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4,379.80元,包括:住房公积金2,037,911.00元,离退休费、医疗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抚恤和生活补助等176,468.80元。 (4)资本性支出803,568.00元,包括:通用设备278,455.00元,专用设备318,432.00元,办公家具86,850.00元,其他购置支出119,831.00元。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 (1)资本性支出13,911,923.82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0,643,981.00元,通用设备178,800.00元,交通工具174,100.00元,电子通信设备864,780.00元,专用设备2,050,262.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565.78元,其中:专用材料费112,519.60元;服装及枪弹费149,163.00元;特别业务费341,693.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6,190.00元。 3、项目支出(其他资金):720,269.6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元,资本性支出717,709.6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1.00万元(含网侦定位车预算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0万元。实际支出208.10万元,同比增加7.72%,其原因为:白石岭公安分局于2017年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后,改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由41台减少到27台,公务用车油料、修理费、保险及其他费用开支较2016年减少108.11万元。剔除公务用车改革因素后,“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7.11万元,同比减少49.73%,节约预算13.89万元。
(1)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节约预算9.10万元,同比减少75.46%。主要接待对象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63.45%通过公务卡刷卡消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20万元,同比增加9.8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0.99万元,购置网侦定位设备车一辆价值17.4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预算于2018年5月追加。剔除公务用车改革因素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实际为96.21万元,节约预算4.79万元,同比减少49.23%。
(3)无因公出国经费。
(4)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1.00万元,上年度预算总额20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4.50%。
(5)“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1.00万元,剔除公务用车改革因素后的实际支出数97.1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7.49%。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表(剔除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因素)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7年 |
2017年-2016年 |
实付同比增减%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017年 预算-实际 |
|||
|
预算 |
实际支付 |
预算 |
实际支付 |
预算 |
实际支付 |
|||||
|
公务车 运行维护 |
190.00 |
189.52 |
101.00 |
96.21 |
-89.00 |
-93.31 |
-49.23 |
-46.84 |
96.26 |
4.79 |
|
因公出国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接待费 |
10.00 |
3.67 |
10.00 |
0.90 |
0 |
-2.77 |
-75.48 |
0 |
9.00 |
9.10 |
|
合计 |
200.00 |
193.19 |
111.00 |
97.11 |
-89.00 |
-96.08 |
-49.73 |
-44.50 |
87.49 |
13.89 |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规,给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白石岭公安分局制定了《白石岭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办法》、《预算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
2、制订了《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纪律作风考核办法》管理制度,规范了队伍管理,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2017年白石岭公安分局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其整体支出能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管理制度较健全,保障了白石岭公安分局工作的正常运行。但部门整体支出超出预算。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7年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如下:
(一)预算配置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全额拨款编制167名,实有在职人员167名,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
2、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1.00万元(含网侦定位车预算20.00万元),上年度预算总额190.0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4.50%。
3、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056.24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76.1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68.10万元,其他支出812.00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48.04%。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调整:白石岭公安分局年初财政预算批复为5,607.10万元,年末预算追加至5,851.51万元。预算调整率为4.36%。
2、预算完成率:2017年预算5851.52万元,实际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801.5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9.15%。
3、2017年度预算资金支付进度:至2017年6月底,实际下达预算资金3580.64万元,支付进度为61.19%。
4、资金结余:上年结转281.96万元,本年结转结余680.27万元(其中结转资金-926.56万元、结余资金1534.83万元),累计结转890.23万元。期末资金结余超过上年结转。
5、“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11.00万元,支出208.10万元,同比增加14.91万元。其原因为:白石岭公安分局于2017年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后,改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剔除公务用车改革因素后的实际支出数为97.1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7.49%。
(三)预算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较合规,资金支付按照白石岭公安分局制订的《白石岭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办法》、《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现有截留、挪用资金等情况。
2、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内容已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八字门派出所改扩建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4、本年度公务消费刷卡5,711.00元,刷卡率63.45%。
5、实际支出超预算445.76万元。实际支出按项目类别归集调整后,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及福利支出超预算611.8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出加班补助372.38万元,支出预算外临聘人员工资补助、新增干警工资福利共计239.4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310.18万元,主要原因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超支140.68万元,维修费中误记入33.68万元资本性支出,交通费、水电费支出占比较大;项目支出中资本性支出超预算309.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启动了四个政法基础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尚未完工决算,白石岭公安分局垫付了部分工程款;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节约预算477.73万元。预算资金缺口由白石岭公安分局从“其他资金收入”中弥补。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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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支出额 |
预算-实际 |
说明 |
|
|
基本 支出 |
工资及福利支出 |
2,996.57 |
3608.40 |
-611.83 |
|
|
商品及服务支出 |
459.74 |
769.92 |
-310.18 |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17.70 |
221.44 |
-3.74 |
||
|
项目 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1,233.57 |
1543.31 |
-309.74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631.94 |
154.21 |
477.73 |
||
|
其他支出 |
312.00 |
0 |
312.00 |
归还财政借款 |
|
|
合计 |
5,851.52 |
6,297.28 |
-445.76 |
||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1)2017年度会计报表固定资期初余额为65,894,365.90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656,422.82元,报废2,018,060.00元,期末余额68,568,848.72元。固定资产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7.3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合规,无闲置固定资产。本年度有新增的办公桌椅7,300.00元错记入“办公费”;办公楼配电房改造278,500.00元,合成作战中心改造51,045.00元误记入“维修费”。对以上会计错误进行调账处理后,本年度应新增固定资产993,267.82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68,905,693.72元。
(2)制定了《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台帐与报表累计余额相符。未设置固定资产卡片。
(3)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盘点,未进行帐实核对。
(五)职责履行情况
1、目标任务(产出)完成情况
2017年,在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白石岭公安分局全警开拓进取,顽强拼搏,打击违法犯罪不松懈,侦破打击更加有力;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增强;服务经济建设有新作为,措施落实到位;办案执法更加规范,民警执法水平整体提升;警民关系更加融洽,队伍形象明显好转。
2、完成质量、时效及效果:按时、优质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全区范围内未发生暴恐事件,未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涉警负面舆情事件。为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对经开区居民的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较高,达到94.4%。
3、2017年白石岭公安分局整体支出超出预算。成本控制需加强。
五、主要绩效和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绩效评价小组认为:白石岭公安分局整体支出能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保障了白石岭公安分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工作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公安政策,特别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政法项目建设、深化警务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根据绩效评价体系,通过绩效评分,白石岭公安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3” 分,等级为“良”。其中:
1、资金投入总分15分,该项目得分10分,扣5分;
2、过程管理总分42分,该项目得分31分,扣11分;
3、职责履行总分19分,该项目得分19分,扣0分;
4、履职效益总分24分,该项目得分23分,扣1分。
具体见《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2)。
(二)部门主要绩效
1、辖区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2017年,白石岭公安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开展了政治安全、反恐防恐、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四大保卫战”,和信访“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了大型群体事件发生,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同时加大侦破打击力度,截至2017年10月,白石岭公安分局共接处警9,941起,查处各类案件371起,刑事拘留239人,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600余万元。通过侦查办案,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震慑了犯罪份子,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2、严打“三违三强”行为,积极服务“四大会战”。根据年初岳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白石岭公安分局快速反应,重拳出击,迅速启动了“三违三强” 整治专项行动。在突出打击“三违三强”、服务项目建设行动中,共处警1,216起,出动警力1,525人次,协调纠纷852起,查处“三违三强”案件31起,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27人,警告8人。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打击一批地痞地霸,维护了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生产秩序,有力优化了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四大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3、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基础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按照经开区2017年政法综治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金凤桥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木里港派出所、康王法庭等四个项目开工建设;西塘派出所已完成选址等前期工作。二是治安基础得到强化。通过进一步做好旅店实名制登记,推进内保系统建设,深化开展“平安医院”、“平安学校”等平安创建活动,严格管控危险物品,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4、规范执法,深化警务机制改革。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已初步完成,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二是推进了辅警阶梯式管理,激发了辅警工作潜能。三是推进农村派出所片区勤务协作,在联防联治方面通力协作,整体推进,发挥了片区警务协作的职能作用。四是深化公安体制改革,深入推进“4+X”为核心的警务机制改革。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刚性不强
一是年度实际支出超预算445.77万元;二是本年结余资金680.27万元,上年结余281.96万元,本年度资金结余超过上年数。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根据《岳阳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2017年1月,八字门派出所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55.42万元,白石岭公安分局未对该建设项目执行政府采购。
(三)固定资产管理急需加强
1、未对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管理程序进行定期盘查,以保证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2、固定资产电子台帐录入内容不完整。台帐未录入每项资产使用年限、经手人、品牌、规格型号等要素。
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出现错误,且未对相关会计错误按新的会计制度更正,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四)财务基础工作亟需加强
1、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白石岭公安分局在2017年度财务核算中,在“项目支出”中设置了工资福利支出项及相应明细科目对人员工资进行核算,同时“项目支出”中还设置了用于核算行政运行费用的办公费、交通费、水电费、误餐费等科目。由于相关会计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交叉设置,导致会计信息凌乱,无法直观、清晰体现各类相关支出金额,不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
2、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在固定资产和财政拨款收入核算中出现会计错误。评价小组在查阅账目时发现,在固定资产核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应列入资本性支出,而误列入了办公费、维修费支出。在财政拨款收入核算中将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误记“财政拨款收入”。
3、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如: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加班费支出凭证未附考勤表,部分加班误餐费未附“办案、加班误餐审批卡”。2017年度财务报表缺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及财务会计报告附注。
(五)内部控制应加强
白石岭公安分局虽然建立了以《财务管理办法》、《预算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内部控制体系不规范,相关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如:缺乏对财务信息的复核、内部审计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手段,未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错误及不足,并实施针对性的补救措施。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出现会计核算错误和会计记账报账不规范现象。
七、主要建议
1、增强预算意识,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支出必须以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预算调整应当办理申请调整相关手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单位领导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做到真正的专款专用。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减少资金节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议白石岭公安分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前期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在后段政府采购行为中严格执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岳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正确进行财务核算,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的清晰明了和真实完整。规范报账流程,按要求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及相关附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5、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授权和审批制度,构建各部门、各岗位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健康严谨管理体系。
八、审计说明
1、本报告数据仅根据白石岭公安分局提供的文件、资料、原始单证、报表、凭证数据及内容进行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现场评价时点数的基础上出具的,不应视作包含绩效评价期间所有业务发生的保证。
2、本报告仅供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整体支出提供的绩效评价依据,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以上因使用不当造成任何后果与本报告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附件:
1:《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