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办公室 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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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1)、承办上级交给管委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组织起草或审核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及会议纪要,负责承办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解释、清理、备案及汇编工作;

(3)、办理乡镇、管理处和管委会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市人大的报送备案;

(4)、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

(5)、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6)、办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

(7)、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监督纠正各乡镇、管理处和区管委会各部门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负责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考核;

(8)、负责区管委会管辖内行政争议的协调工作,并对乡镇、管理处和区管委会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依法审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10)、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

(11)、承办管委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区仲裁工作;

(13)、受管委会委托,办理民商事案件;

(14)、办理征地拆迁,限期腾房腾地等非诉执行及仲裁案件;

(15)、负责为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合同、经济合同、项目投资意向书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6)、协助园区企业法律服务;

(17)、对领导批示的涉法性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回复;

(18)、综合性事务以及全区依法行政指导。

2、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编制5人;聘用法制专业人才3人,专技人员4人;离退休返聘7人。其中:正副主任各1人,行政综合事务及行政执法监督协调3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全区依法行政指导3人,全区合同管理及园区法律服务5人,民商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非诉执行5人,财务其他服务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67万元;部门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2.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16万元。项目支出348.76万元。包括: 1、工业园区法律顾问费20万元;2、法律顾问及法律专技人员工资及福利、绩效等费用135.34万元;3、预留律师办案代理费用100万元;4、案件办理、服务费87.32万元;5、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含水电、物业费用)6.1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跟2017年预算支出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3.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48.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1、工业园区法律顾问费20万元;2、法律顾问及法律专技人员工资及福利、绩效等费用135.34万元;3、预留律师办案代理费用100万元;4、案件办理、服务费87.32万元;5、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含水电、物业费用)6.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2.67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01万元,下降了0.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了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较去年略有下降,下降了2%。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2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0、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13、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岳阳市经开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法制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