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12-06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对岳阳楼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开区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05 09:58 浏览次数:1

岳经卫健字〔2022〕1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

60号提案的答复

 

徐宙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补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辖有两个乡镇三个管理处,常住人口24.5万人。现有3家公立乡镇卫生院、3家民办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8个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37个行政村卫生室、32个自然村卫生室。

目前,我所辖城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为通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木里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全区公卫服务常住人口18万人以上,占全区公卫服务总人口的76%以上,较好地补充和完善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在新冠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方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承担了各项任务,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尤其是近年来,上级对我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我区卫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收入来源是两个方面:基本医疗收入和药品销售收入。随着近年“三医”改革推进,国家相关政策逐步收紧,中心运转越来越显得举步维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卫服务项目增加与下拨的公卫经费呈现倒挂。公卫经费是国家财政拨款、用于为老百姓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不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工资和运行费用。随着国家对基层公卫的高度重视,公卫服务项目达到了12大项,工作量逐年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工作量,在专业人员聘用和设施设备投入上也随之增加,实际公卫服务开支远远超出下拨的公卫服务经费。

二是政策执行刚性导致收入减少与房屋租金增加、人力成本增加形成严重的剪刀差。目前,在政策层面上,主要体现药品要实行网上采购、零利润销售,以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药品销售收入上慢慢趋零,收入缺失;诊疗收费标准下调,医疗机构收入明显减少。在房屋租金上,3个中心均租房使用,房屋租金逐年递增,目前租金达400万元/年。在人力成本上,人才竞争激烈,招引医技人员薪酬大幅增加。政策性减少与实际费用增加形成了严重的“剪刀差”,导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非常困难。

三是全区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不够,难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我区全年基药补助资金只有199万元(含区增加30万元),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药品采购金额约3000万元,按25%予以补助需要750万元。现行基药政策要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药制度,鼓励民营机构参加;医保政策又要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都要实施。目前基药补助资金只能基本满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难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绝大部分居民难以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经调研,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平江县县级配套600万元、君山区区级配套212.62万元、岳阳楼区区级配套120万元、云溪区区级配套44万元、南湖新区配套43.3万元。

二、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

根据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6〕96号)文件精神,规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机构设置,要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人员编制的核定,要符合精干、高效的要求,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基本的工作需要。目前我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核定其编制与人员工资待遇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央编办发〔2006〕96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对3家自主经营、自负亏盈的非政府办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们将:一是积极向区工委、管委会和区财政递交请示件,及时核定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二是积极与医保部门协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药品采购中依法保障利润空间,增加中心收入。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健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关心!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5日

 

承办负责人:邓洪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治平、刘正茂  0730-87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