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开区2017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普通计划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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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文件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

关于印发《全区2017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普通计划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全区2017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普通计划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

2017年6月12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

全区2017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省级普通计划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28号)、《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岳经办发〔2016〕7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5号)、《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6号)、《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7号)要求,我区今年将组织实施高、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普通招生计划。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2017年农村教师定向培养省级普通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文体工作局任辉局长任组长,区教育文体工作局黄慧副书记、纪工委何学文书记、陈时春副局长、胡亚君副局长任副组长,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教科所、基础教育办、纪监室、人事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日常工作归口教科所负责,编制管理、组考和学位协调、纪律监督分别归口相应科室负责。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自愿、择优、免费;

3.定编、定向、定期。

三、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定,我区2017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普通招生计划共20名。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9人(文科、理科小学教育专业各2人;文科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技术学专业各1人;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专业各1人);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6人(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各1人);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专业各1人);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3人。此招生计划与省厅下达计划一致,不再追加或调整。

四、培养经费

本方案所列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70%、区级财政承担30%。

五、培养学校

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培养学校均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培养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六、培养目标

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为我区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为我区农村初中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为我区农村公立幼儿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七、培养模式

(一)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采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教学模式进行,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制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1.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相关师范学院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八、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指户籍所在地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高、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初中起点各类计划的必须是2017年岳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起点计划的必须是2017年湖南省高考考生。

3.截至2017年8月31日,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起点各类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省属示范性高中岳阳中学今年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高中起点的小学教师高考成绩达到今年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科),其中报考文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口语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初中起点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高中起点的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7〕1号)执行。

6.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必须自愿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初中、小学、教学点、公立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

九、初中起点计划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2017年6月9日。

(二)个人自愿报名:2017年6月16日前到所在学校报名。在区内初中就读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学校报名。在岳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报名。证件自备复印件一式一份存档,原件备查。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招生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

(三)志愿填报:2017年6月12日-16日。(与报名同步进行)

所有学校初审推荐对象按不同类别《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对象可在我区计划所确定专业内选报3个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2个为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服从志愿(2));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对象可在我区计划所确定专业内选报2个专业方向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的志愿不分专业。

志愿不得跨培养学校填报,凡报考本方案所下达的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相应类别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我省其他类型的公费定向师范生。

省厅与相关培养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填报志愿上家长必须签字,家长签字视为家长知晓:录取方式为按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学校初审推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报名登记表》于6月18日前报送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教科所(1106办公室)。

在岳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由考生监护人将报名资料于6月18日前报送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教科所(1106办公室)。

(五)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审核:2017年7月上旬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具体比例为1:2。如填报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初选考生名单,同时从填报了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和服从志愿2不分先后)且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当考生可同时在2个招生专业(含招生计划种类)进行调剂时,应按调剂后有利于录取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排名名次靠前的招生专业(含招生计划种类);当调剂后的排名名次相同时,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在确定初选考生名单的前3天以书面方式征求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确定初选考生名单的前1天提交确认该考生调剂专业的书面意见,该考生的调剂专业以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意见为准,如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意见,则由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根据学科教师的补充需要研究确定其调剂专业。

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将各类参加综合测试(笔试、面试)的全部初选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初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

(六)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前述的有关规定,对区教育文体工作局上报的初选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分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计划)招生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信息表》(由市教育体育局填写)于7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备案(含电子文档),同时抄送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

(七)综合测试: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教师计划区级初选对象须参加由岳阳市教育局和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联合组织实施的综合测试。2017年,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日;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与市教育体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通知考生。

笔试和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负责。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以市教育体育局为主,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协助。

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参加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情形以下简称“面试合格”。 

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由必测部分和特长展示部分组成,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必测部分分值为90分,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语言表达、音乐舞蹈潜质等5个方面;特长展示部分分值为10分,由考生自愿选择。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面试记载表》(附件6)(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测试。测试工作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负责制定。

面试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负责制定。面试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与市教育体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通知考生。

(八)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教师计划的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测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5)两项之和。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计划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4)、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3)、综合测试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三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各类考生的总成绩由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在综合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

(九)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相关学院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分类别分专业从参加了同一专业综合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参加体检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可在综合测试(面试)合格又尚未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不分先后)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应按调剂后的专业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重新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递补,直到达到招生计划数。如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实际人数确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2.体检。在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十)签订协议: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书,《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十一)预录取: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在全面审查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并于7月27—28日将预录取材料报送培养学校。

(十二)审核:培养学校根据省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岳阳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形成审核报告,同时在各类招生计划的预录考生名册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一并与所有考生预录取材料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厅。

(十三)复核:省厅对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培养学校的审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复核结果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的网页(http://jsc.gov.hnedu.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省厅正式下达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

省厅复核完毕后,《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培养学校签字、盖章,并由培养学校负责寄送达各协议方,学生个人报考的其余材料留存省厅,学生毕业前转交培养学校,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个人档案。

(十四)录取:培养学校根据省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十五)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计划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2017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2017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有关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文科四个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技术学;理科三个专业: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每个院校志愿只能选择一个招生专业填报,且选择“专业不服从”;同时填报了多个招生专业志愿的,以第一个招生专业志愿为准。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天内,将志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区管委会1106办公室)。

(二)面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会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填报了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提前批次)、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本区辖区内户籍的所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面试前,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生的户籍、年龄及有关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与公布面试结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与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商定后另行通知。

(三)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在面试合格且持本区户籍的考生中,根据本区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文科、理科小学教育专业各2人;文科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技术学专业各1人;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专业各1人),按照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会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如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因自动放弃等个人原因未签订《协议书》,其缺额按上述办法递补,直到签订《协议书》的考生人数达到本区分文理科的招生来源计划数。

2.签订协议书。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公布后,由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一组织考生与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考生、区管委会两方签订《协议书》后,交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并于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3.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工作局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商定后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四)录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依据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录取批次进行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工作。

(五)复审。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报到,新生入学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十一、相关政策

(一)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必须服从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筹安排,按计划类别分别安排到区内农村初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批准,可在区内的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七)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八)区教育文体工作局负责我区范围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九)高中起点计划对象中面试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情况进行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初中起点计划对象中面试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影响其报考的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具体由基教办协助解决。

十二、免费师范生后续管理

按照《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免费师范生管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重点完善四大机制,加强监管,规范免费师范生管理工作。

(一)准入机制。

从“源头”上把关,建好准入机制,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执行文件,把好报名关,阳光操作,把好遴选关,确保优质生源进入免费师范生行列。

(二)跟踪机制。

免费师范生进入高校学习后,区教育文体工作局进一步与高校合作,对免费师范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免费师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学有所获。

1.建立诚信档案。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签订协议,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和培养学校共同负责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2.加强过程管理。与培养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培养学校对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纪律、学习成绩、综合素养进行全方位监控,并每年向教育文体工作局反馈;教育文体工作局定期或不定期到培养学校实地了解免费师范生的学业情况,及时与监护人和培养学校进行沟通、交流。

3.注重正面引导。根据免费师范生在培养学校的表现,每年按比例表彰一批优秀学生,依托教育基金会进行适当奖励,并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正能引领,鞭策后进、鼓励先进。

4.搞好本土教育。以“爱区、爱教、爱校、爱生”为主题,开展“四爱”教育,让免费师范生参与到“四爱”教育的实践活动中,立足本土教育,引导他们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三)就业机制。

按照国家要求,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区管委会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统筹指导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其基本程序是:

一是区教育文体工作局会同区编办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二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免费师范毕业生进人审批等相关手续;三是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根据学校需要安排教学岗位。

免费师范生回农村学校任教,教育文体工作局安排就业岗位时,遵循三个优先:一是边远学校优先安排,优先安排好自愿去边远、薄弱学校的免费师范生;二是优秀毕业生优先安排,按免费师范生的结业等第,优秀毕业生优先选岗;三是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的农村小学的优先安排,优先安排好回户籍所在地村小的免费师范生。其余毕业生根据工作所需由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四)淘汰机制

建立淘汰机制,让免费师范生有危机感,对表现恶劣的进行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其处理结果记入人事档案。

1.淘汰违约人员。违反以下规定者视为违约: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服从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筹安排,按计划类别分别安排到区内农村初中、小学、教学点、公立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对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为公费教育费的50%)。

2.淘汰学业差生。有以下情形者,将不安排其就业岗位,同时,按违约处理:免费师范生未能如期毕业;免费师范生未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的;免费师范生在校有多次违纪,情节严重者。

3.淘汰违纪教师。免费师范生就业后,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理;免费师范生就业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司法程序处理,同时,按违约处理。

十三、招生联系及监督电话

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教育科学研究所:0730--8720838

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纪检监察室 :0730--8720835  

附件:1.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 

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

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

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4.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

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综合测试面试记载表

5.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

养计划招生考生面试记载表

6.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计划招生考生综合测试面试记载表

附件1-附件6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