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邦?悦景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者: hbfj 来源: 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6-09-02
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邦?悦景湾”项目拟建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子岭路以北、黎家垄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总投资约13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2280.1m2,净用地面积19996.3 m2,建筑基地面积为3020.22m2,项目总建筑面积71264.69 m2,计容建筑面积57341.76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6465.5 m2、商业建筑面积456.52m2、物业用房等210.24m2、社区用房209.5 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3923.43m2,绿地面积7358.6m2,绿化率36.8%,容积率2.867,建筑密度15.10%,配套停车位575个(其中地上116个,地下459个),总户数为502户,总人数1757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24F的住宅楼(1层裙楼为物业和社区用房)、1栋22F的住宅楼、3栋26F的住宅楼及1栋临街1F的商业用房,并配套建设垃圾收集、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消防等配套设施。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经研究我分局同意项目于现选址地建设,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报告表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标准选用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的同时,并做好以下几点:
1、项目搞好雨污分流,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
2、项目建设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边界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以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防尘布或防尘网并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并有防抛洒措施。
3、项目施工中须做好挡护,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土板、导流沟防止水土流失。
4、项目在平面布置上须优化设计,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对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进行隔声和消声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商铺经营准入条件,不得引入有噪声、废气或异味、废水、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加工项目,特别是不得引入包含有水泥存放销售(有粉尘)、建材切割加工(有噪声)等建材项目,并及时督促相关租赁经营商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小区垃圾站,并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7、项目竣工后须向开发区环保分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8、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