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0吨金属耐磨材料产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6-04-05
岳阳市金扶羊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耐磨材料产品建设项目经审议,2016年4月5日,我分局拟批准《岳阳市金扶羊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耐磨材料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岳阳市金扶羊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耐磨材料产品 |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工业园奇康路19号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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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岳阳市金扶羊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金扶羊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耐磨材料产品项目位于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工业园奇康路19号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环保等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建设必须做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须通过化学沉淀法等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 2、生产过程中的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砂处理系统各部位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发电机尾气由专用烟道引至配电房顶高空排放。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相关要求建立临时贮存场所,不得随处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固废设置专用场地安全贮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项目须集中收集垃圾废弃物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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