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品一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复合软包装袋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5年2月2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品一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复合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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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食品复合软包装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乌江村
建设单位
岳阳市品一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品一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食品复合软包装袋建设项目”拟建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乌江村,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项目新建中、高档食品复合软包装袋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食品复合软包装袋的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14406.9m2,建筑占地面积7241.2m2。项目主要新建内容为印刷复合车间、制袋车间、综合楼、仓库及食堂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公司职工环保知识教育,积极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中去。
(2)企业应加强原材料及废弃物的储存管理,含有有机溶剂的原料和废弃的容器应密闭储存。
(3)企业应加强对厂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进行优化补充,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或超标排放。
(4)企业应按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规范化项目废气、废水排口,便于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实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5)企业应按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管理,各类固废暂存点分区布置,规范化收集,严禁固体废物露天焚烧。
(6)企业应加强对危废的收集、暂存管理,废抹布、废活性炭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自行处置。
(7)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各种环保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把环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效益。
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15年2月2日到2015年2月7日
公示单位: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