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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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彭勇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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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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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经开区西塘镇相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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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14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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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中国人民解放军61108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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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2014年9月11日在勐海场区油机车楼梯口,踩滑楼梯,外伤致左踝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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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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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行左Pilon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左踝关节功能障碍,诊断为:左Pilon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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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4 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8299353地址: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