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K19号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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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楼征地预告字〔2023〕K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总面积约1.0214公顷(15.321亩)。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监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

  因岳阳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配套进出厂道路项目需要启动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村民住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置途径。根据岳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农村住宅拆迁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安置方式。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原则上采用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安置方式,鼓励采用货币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岳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抢种树木、抢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抢装饰(修)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在土地现状调查和确认完成后,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委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本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公告张贴,并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征地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