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示(海济生物)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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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12

湖南海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你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湖南海济总部基地建设海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项目。项目为物理混配工艺,不涉及中药提取工艺,不进行原料药生产。建设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口服溶液剂、口服干混悬剂、颗粒剂、片剂药品、硬胶囊剂药品、散剂、丸剂、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片剂保健品、硬胶囊剂保健品、软胶囊剂、口服液保健品、保健茶、固体饮料、压片糖果、饮料等共18条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药品类小容量注射剂3600万支、冻干粉针剂900万支、口服溶液剂1200万瓶/盒、固体制剂2200万瓶/盒;医疗器械 1100万瓶/盒;食品类保健食品1570万瓶/盒、固体食品330万盒、液体食品500万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的基本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场地雨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到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药品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处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高度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度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VOCs、颗粒物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标准限值。项目食品车间和保健品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度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措施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粉碎机、制粒机、搅拌机、整合机、包装机、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再造;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车间收集的粉尘、废不锈钢筛片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药品车间收集的粉尘、不合格药品、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废弃药品、废试剂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总量控制指标:COD:1.0098t/a,氨氮:0.1010t/a、SO2:0.092t/a、氮氧化物:0.862t/a、VOCs:0.061875t/a。

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