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龙森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车门玻璃升降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06
湖南龙森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950.60万元建设的年产150万套汽车车门玻璃升降器项目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环保投资为17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163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冲压区、脱脂区、水洗区、表调磷化区、喷塑区(含固化)、铆接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厂房共1栋1层。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已通过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专家技术会审,经研究我分局原则同意项目在现选址地建设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报告表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标准选用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并做好以下几点: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和罗家坡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罗家坡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喷塑有机废气应通过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经15m 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固化工序处理后外排VOCs应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要求,经15m 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冷却工序处理后外排VOCs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DB37822-2019)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风机、喷塑流水线、数控冲床等各种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自带塑粉回收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废机油、各类药剂桶、脱脂槽渣、磷化槽渣属于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20t/a、氮氧化物≤0.158t/a、COD≤0.026、氨氮0.003。
二、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