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岳石加油站)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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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岳阳市岳石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04

经审议,2020年8月4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岳阳市岳石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岳石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390号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共设有4个埋地油罐,其中3个汽油罐和1个柴油罐,油罐容积分别是:0#柴油罐一个,容积30m3;92#汽油罐1个,容积为30m3;95#汽油罐一个,容积30m3;98#汽油罐一个,容积30m3。折合油罐总容积为105m3 。设置2台双枪潜液泵自助加油机、2台四枪潜液泵自助加油机,共12支加油枪。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洗车设施、充电停车位、污染处理设施、消防等公用工程建设,以及加油站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建设;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实施整改建设。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油罐区防渗措施,埋地油罐须按规范要求设防渗池、观测井,观测井应设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埋地油罐30米内处,井管应有防腐、防渗、无毒、无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运营中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强油品运输、使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强化废气处理设施。在储油罐、加油枪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标准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4、配套建设隔油池,场地清洗废水进行隔油、沉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马壕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壕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5、对加油机、潜油泵、备用发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6、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实施联单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严禁直接外排。危废的产生和外运必须按要求备有台帐,并上报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