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年产300吨塑料母料)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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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300吨塑料母料及1000吨空气过滤抗病毒静电熔喷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经审议,2020年1月9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年产300吨塑料母料及1000吨空气过滤抗病毒静电熔喷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塑料母料及1000吨空气过滤抗病毒静电熔喷无纺布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9栋2楼

建设单位

岳阳精一过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塑料母料生产区、无纺布生产区、办公区、产品暂存区、原辅料暂存区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内排水系统。雨水采用管网组织排水和地面径流结合排水方式,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南侧木里港路的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湖;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道送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加强设备日常监管和维护,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中收集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挤出机、切粒机、拌料机、空气过滤抗病毒静电熔喷无纺布设备、收卷机、分切机、空压机等主要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废料丝及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