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化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经审议,2020年6月29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化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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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化验室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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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工业园白石岭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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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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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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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开展食品检测技术服务,开展业务方式为食品样品室内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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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场地雨污水管网。雨水经区域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实验器材清洗废水、保洁废水及喷淋废水经pH调节池预处理后排入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经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湖。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经管道接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的有组织废气处理后外排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经管道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外排VOCs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风机、空调外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各种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废瓶、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包装袋、废橡胶手套、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