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批复公示
发布者: hbfj 来源: 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湖南中富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建设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总用地面积约55936.919m2 ,总建筑面积约61902.2180m 2。厂房建筑面积为48306m 2 ,综合办公楼4975.443m2 ,职工倒班楼3261.96m 2 ,配套建设道路、围墙、停车场、消防、供配电、给排水和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各种钢管束、钢梁柱,规模为2.4万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基本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的三级标准及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湖。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加强设备与组件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测,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 S 、甲苯、二甲苯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 1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 3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VOC 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厂区内 VOC S 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临交通干线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漆渣及废吸附棉、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边角料、抛丸粉尘、焊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2t/a、氨氮≤0.004t/a。
二、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