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中富杭萧)
来源:省政府网站   日期: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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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经审议,2019年4月2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富杭萧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年产2.4万吨钢结构件)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木里港路以南,十字坡路以西)

建设单位

湖南中富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55936.919m2 ,总建筑面积约61902.2180m 2。厂房建筑面积为48306m 2 ,综合办公楼4975.443m2 ,职工倒班楼3261.96m 2 ,配套建设道路、围墙、停车场、消防、供配电、给排水和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的三级标准及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湖。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加强设备与组件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测,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 S 、甲苯、二甲苯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 1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 3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VOC 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厂区内 VOC S 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临交通干线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漆渣及废吸附棉、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边角料、抛丸粉尘、焊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