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海陵孵化器)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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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经审议,2018年9月30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73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开发区通海北路以东、科美达路以北

建设单位

湖南海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北区5#综合人才楼、7#综合孵化楼和9#物流大棚;二期南区1#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孵化楼、2#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孵化楼、3#装配制造孵化楼、6#新材料节能环保孵化楼和4#、8#物流大棚。总投资37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6394.47m2,总建筑面积180880.9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厂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北港河。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净化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达标后通过专用通道高空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废边角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声源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57t/a、NH3-N≤0.09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