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7-11-29
经审议,2017年11月29日,我分局拟批准《关于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邦•海弘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楼1023室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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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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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邦•海弘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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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畈路以南,黎家垅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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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岳阳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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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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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610m2,净用地面积12413.7 m2,建筑基地面积为2552m2,总建筑面积53678.50m2,计容建筑面积43447.00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1302.00m2、商业建筑面积1813.00m2、物业用房等201m2、社区用房131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9640m2,绿化率35%,容积率3.5,建筑密度20.56%,配套停车位428个。项目由1栋26F的1号住宅楼、1栋1+26F的2号住宅楼(1层为架空层)、1栋1+31F的3号住宅楼、1栋2+30F的商住楼(2层裙楼为商业)和3号与4号楼连接的2F商业裙楼(包含社区用房、商业门面)组成。总投资1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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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搞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须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建设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边界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以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防尘布或防尘网并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并有防抛洒措施。 3、项目施工中须做好挡护,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土板、导流沟防止水土流失。 4、项目在平面布置上须优化设计,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对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进行隔声和消声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商铺经营准入条件,不得引入有噪声、废气或异味、废水、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加工项目,特别是不得引入包含有水泥存放销售(有粉尘)、建材切割加工(有噪声)等建材项目,并要求相关租赁经营商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若拟引进餐饮行业,须合理规划,并于餐饮区预留专用油烟通道,同时确保餐饮区废水排入城市管网,杜绝餐饮水、气污染环境。 6、居民必须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轻空气污染。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