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示(富兴国际新城)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1-17
浏览量:1 | | | |

关于富兴国际新城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者: hbfj   来源: 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7-11-17

富兴国际新城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市冯家畈路以西、老贯冲路以东、对门山路以北、王家垄路以南,总投资58225.63万元,总用地面积159082.13m2,净用地面积140131.79m2,总建筑面积338703.1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4栋洋房建筑、5栋高层建筑、8栋商业建筑;地下(不计容)建筑总面积85181.71m2,为地下车库;总户数1778户,总停车位2491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49个,地下停车位2242个)。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组织的专家技术会审。经研究我分局同意项目于现选址地建设,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根据《生态专题报告》结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鱼类、水禽、鸟类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大。建设方在认真落实《生态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报告表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标准选用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本项目建设。

三、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的同时,并做好以下几点:

1、项目搞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须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港河。

2、项目建设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边界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以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防尘布或防尘网并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并有防抛洒措施。

3、项目施工中须做好挡护,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土板、导流沟防止水土流失。

4、项目在平面布置上须优化设计,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对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进行隔声和消声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商铺经营准入条件,不得引入有噪声、废气或异味、废水、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加工项目,特别是不得引入包含有水泥存放销售(有粉尘)、建材切割加工(有噪声)等建材项目,并要求相关租赁经营商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若拟引进餐饮行业,须合理规划,并于餐饮区预留专用油烟通道,同时确保餐饮区废水排入城市管网,杜绝餐饮水、气污染环境。

6、居民必须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轻空气污染。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7、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