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示(聚丙烯)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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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丙烯熔喷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者: hbfj   来源: 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7-09-22

湖南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丙烯熔喷料生产项目租用原长盛石化公司在康王工业园奇康路24号的生产区厂房,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租用一栋占地3960平方米的厂房,建成一套年产2万吨聚丙烯熔喷料生产装置及其相关配套辅助工程,目前位于康王工业园奇康路北部的生产基地拥有9条聚丙烯改性生产线,年产能力为2万吨聚丙烯熔喷料。其中包括主加工车间、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和办公区等。项目辅助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东南部卓远工业园的综合办公区(包括研发、办公、倒班宿舍等),公用工程包括水电供给设施及消防设施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已通过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专家技术会审,经研究我分局原则同意项目在现选址地建设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报告表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标准选用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搞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无外排,生活废水须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注重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长盛石化公司现有生产区厂房未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不得另行租与它人作生产用房。

6、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