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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岳经办发〔2015〕26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13 00:00 浏览次数:1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年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保障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我区2015年土地征收任务,建立我区土地征收工作新常态,服务全市建设湖南新增长极,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攻坚期间,全区完成15个土地征收项目,实现腾地4119.3亩。其中:康王乡1682.01亩,通海路管理处555.03亩,金凤桥管理处1882.46亩(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下旬):召开全区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纪律;各乡镇、管理处和各部门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倒排任务时间表;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力度,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土地依法征收工作氛围。

    (二)实施启动阶段(6月):各乡镇、管理处组织做好宗地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拿出解决方案;组织土地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土地征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法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完成宗地补偿概算审查和土地征补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

    (三)集中攻坚阶段(7月-10月上旬):集中力量开展土地依法征收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中下旬):对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进行验收,召开总结大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工委书记王小中、区工委副书记刘光明任顾问,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排第一)文春方任组长,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罗同乐,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黄小年,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严若鹏,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谭国良(负责日常领导工作),区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郑德明任副组长,区办公室、区纪工委(监察局)、区党群工作部、区宣统办、白石岭公安分局、区综治维稳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分局、区法制办、区劳动局、区房产分局、区信访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征收安置办、区禁违局、区农村工作部、区物价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开建投、轩达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康王乡、三荷乡、西塘镇、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国土分局,由谭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宣传专题,跟踪报道“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对正反两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和曝光,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严格落实政策。土地征收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土地征收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履行法定征收程序,规范土地征收行为;要强化依法协调的力度,全力化解征收矛盾;要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资金要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安置保障措施必须依法落实到位。 

    (四)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各乡镇、管理处作为辖区内土地征收实施责任主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细则和责任分解方案,全面负责具体土地征收工作。

    区党群工作部:参与土地征收督查考核工作,对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组织不力、不作为的干部追究问责。

    区宣统办:负责组织媒体宣传有关土地依法征收的政策,宣传和曝光“百日攻坚”行动中的正反两面典型事例;负责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处理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中的负面舆情事件。

    区办公室:负责督查“百日攻坚”行动中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对在攻坚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白石岭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涉及征地拆迁人口户籍和家庭成员关系的认定工作;负责依法打击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征地拆迁秩序。

    区纪工委(监察局):负责查处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区综治维稳办:负责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涉及土地征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依法规范代理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及时查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资金专户的监督管理和征收成本的审查。

    区审计分局:负责对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审计监督。

    区劳动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执行;负责做好违法用地的防控和查处工作;参与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专项监督。

    区禁违局:负责查违拆违工作巡查,督促拆违,组织重点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

    区规划分局:在各属地乡镇、管理处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负责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同时负责对属地乡镇、管理处日常查违、拆违工作进行监察、督查,适时督促、协助属地乡镇、管理处依法组织拆除违法建设。

    区征收安置办:负责对拆迁住房安置补助人口的调查和认定;负责购房补助费发放与监督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安置房和宅基地迁建安置工作。

    区房产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执行工作。

    区农村工作部:负责监督管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和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调度组织属地乡镇、管理处和区相关职能部门接待到市、区上访的群众,规范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合理诉求。

    各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协调配合做好本单位被征收对象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被征收对象属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五)强化工作调度

    区级牵头领导要加强督办,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建立土地依法征收进度台账,坚持每旬一调度、每月一讲评;各乡镇、管理处每旬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前召开工作讲评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坚持督促检查。由区办公室牵头,联合区党群工作部、区纪工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监督组,逐月开展督查和考核。

    (七)实行考核奖惩。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2015年度全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对在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按时完成土地征收任务的实施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土地征收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土地依法征收“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