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
KFQDR-2026-01001
岳经管发〔2026〕7号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相关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试行)》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试行)
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主引擎”的核心定位,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资函〔2025〕132 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 年版)》(商资发〔2021〕188 号)、《湖南省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5〕20 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5〕2 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关于2024年省重点境外展会展览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对外贸企业为拓展国际市场以参展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10%支持,单个展会支持不超过1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认证。对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认证项目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不超过1万元。
三、支持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建立完善境外分支机构、售后维修网点、展示销售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融资和风控体系等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对企业建设完善境外营销服务体系实际发生的场租费、设备购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费用给予不超过10%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不超过2万元。
四、支持企业扩大进口。综合考虑企业的营业收入、缴纳社保人数、带动经济产业发展等因素,对外贸企业进口《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利息给予不超过20%贴息支持。(进口目录内商品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本措施具体支持年度为2024年、2025年、2026年三个年度,2025、2026年度支持标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修订后执行,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本措施试行期内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措施由区招商合作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