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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05 00:00 浏览次数:1

各村(居)委会、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塘镇委员会

2Ol6年4月30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区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市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强化,推动纠风治腐压力向基层传导,既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又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西塘镇跨越式发展目标凝心聚力、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人员。财政、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移民开发、教育、人社、卫生、计生、征收安置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禁违治违拆违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集体财产较多的部门、村(社区)组。

    (三)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随意支配扶贫资金等问题; 

    2.涉农、惠民、低保等领域财政性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以及集体“三资”管理、财产收益处置、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办理群众事务中生冷硬推、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5.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优亲厚友等问题;

6.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中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前)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总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镇党委书记任岳良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姜奇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晓斌任副组长,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纪委,镇纪委副书记方八军任办公室主任。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村(居)委会、部门相应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2.细化工作举措。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任务分工,确保任务完成。

3.营造舆论氛围。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任务、步骤、要求、进展及成效,推介经验做法,通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4.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部门要多形式、分层级召开干部群众会议,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做好专题动员部署。

(二)清理核查阶段(4月下旬-8月30日)

1.全面自查自纠。(1)自查。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镇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对2013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资金、扶贫开发领域和违规取酬乱发滥补情况、办理群众事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逐项检查。此项工作在6月份完成。(2)公示。自查情况要通过宣传橱窗或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此项工作在7月份完成。(3)自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2.问题核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迅速派出核查组进行直接核查或实地督办,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核查结果。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举报,优先办理、快查快结。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查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

3.汇总分析情况。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对全面自查自纠、问题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于8月20日前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重点交办督办。对省、市、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销号制度,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交办、案件排查、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督导。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分片组织对各乡镇、管理处,相关部门单位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导,重点对“三资”数额较大、项目较多、群众关注度高及自查自纠、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和问题查处“零报告”的单位进行抽查督导。

3.严肃追责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对问题严重、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对重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督促通报典型案件,本级应通报而未通报的,镇纪委直接通报。

(四)总结规范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1.建立健全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重点围绕权力公开、基层民主管理、加强“三资”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并出台规范财政性资金分配、“三资”管理等监管制度和防控措施,着力构建基层“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2.全面客观总结。各相关部门单位围绕取得的成绩、工作特点、存在的不足、后段工作打算四个方面认真总结、客观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工作总结于12月12日前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党委、政府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镇纪委、督查办组织围绕执纪监督问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的。通过查阅资料账目、财务审计等方式,发现全局性、系统性和潜在性的问题;通过深入发动群众,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在抓好查处的同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制定出台权力防范、公开、监督等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调联动。注重发挥镇党委的关键作用、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作用。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履行统筹总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职责。执纪执法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有关问题举报,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四)注重调度通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每月26日前,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见附件2)至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汇总并通报上个月的月报数据。

(五)实行快查快结。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调查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重要案件服从区纪工委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六)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描施,形成有力震慑。

(七)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严格问责追责,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支部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l5〕5号)追究上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附件:

1.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

 

附件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西塘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村、部门和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镇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任岳良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姜奇谷  镇党委副书记

周晓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方八军  镇纪委副书记

周朕宇  镇项目办主任

刘  琦  镇建设交通办主任

宋晓梅  镇财政所所长

黎  波  三荷派出所所长

晏  锦  西塘派出所所长

王怀春  镇农经办主任

杨梅清  镇移民办主任

刘步云  镇扶贫办主任

陆述胜  镇信访办主任

        王怀德  镇民政所所长

        陈洪明  镇劳保站站长

杨先立  三荷教育联校校长

        刘力江  西塘教育联校校长

        杨  红  三荷卫生院院长

陈永祥  西塘卫生院院长

葛大兵  镇计划生育办主任

高建辉  镇征收安置办主任

        邹向辉  镇禁违办主任

姜景仪  镇经管审计站站长

卢明波  镇国土所所长

三、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负责加强部门、村级纪检员队伍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以及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等工作。

2. 镇信访办:负责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项目办:负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全过程稽查、监管、指导工作;推进项目资金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镇教育联校: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招生、办学等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三荷、西塘派出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类案件;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镇民政所: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负责督促指导村(社镇)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负责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镇财政所、经管统计站:负责涉及村(社镇)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大清查;组织对重点村(社)的审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镇劳保站: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镇国土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项目管理等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镇建设交通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镇农经办:开展农业、农机、畜牧等惠农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负责民生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管理等水利领域,涉林惠农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水库移民开发领域,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涉农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镇卫生院和计生办: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新农合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镇征收安置办公室:负责还建房建设、分配等领域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镇禁违办: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执法等禁违治违拆违领域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工作。

五、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方八军  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漆堂新  镇纪委委员、组委办主任

        宋晓梅  镇纪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刘奇军  镇纪委委员、文明办主任

        邹向辉  镇纪委委员、禁违办主任

        姜景仪  经管统计站站长

 

六、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机构工作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调镇宣传办公室,负责有关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开展正反典型报道等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整治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审查指导等工作; 

3.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案件查办和有关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等工作。

4.发布举报信息公告;有关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动态掌握各部门、村(居)有关信访举报情况,并进行问题筛选,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负责专项整治有关重大问题线索的分析、排查、移送、交办等工作。

5.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案件查办和有关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有关制度建设的廉洁性评估等工作。

6.专项整治有关案件调查处理的审核把关、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加强部门、村级纪检员队伍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