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管发〔2018〕4号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20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岳政发〔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扎实推进,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并有效应用,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基本原则
1. 积极推动,合力共建。充分发挥区管委会及各级各部门单位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立足当前,长远规划,整体设计,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针对性政策,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3.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务诚信评价监督约束体系,营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性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乡镇、管理处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2.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企业诚信助推社会诚信,提高商务诚信水平。重点加强生产、流通、食品药品、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企业诚信管理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建立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机制;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实名登记和认证等制度建设。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动效率。
3.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重点人群诚信推进社会诚信,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健全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4.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行公安“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水平;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健全促进司法行政公信的制度基础,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1. 普及诚信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道德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
2.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以社会成员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3. 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争创“诚信经营示范店”“价格诚信单位”“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单位”等评选活动,围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等内容,培育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标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诚信建设、共铸诚信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信息征集管理、查询披露、激励惩戒办法等信用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规范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按照实用性、兼容性、开放性和标准化的原则,依托市级平台和区门户网站,围绕部门信用数据征集、管理、应用等工作,通过做好“一网一站一平台+”(信用网站、信用数据库、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部门之间、与市信用平台之间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大力开展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按照“广泛收集、综合利用”的原则,制订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目录,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更新机制和信用信息数据征集长效机制,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各部门单位作为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各类对象身份和经营行为的信用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信息,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撑。
(五)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3号)要求,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取得突破。每年选择几家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信用示范活动,大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招商兴商环境,努力服务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
(六)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代码查询和公示,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换证”任务。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建立信用使用制度,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重点选择恶意欠薪、拖欠银行贷款、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失信行为,依法公布、曝光,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失信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使失信成本最大化。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积极引导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严若鹏任组长,区办公室主任邓旭红、区发改局局长任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经费人员保障。区财政安排信用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一网一站一平台”基础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支持信用产品开发、信用市场培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区党群工作部要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编制上的支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三)健全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和调度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分解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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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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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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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
政 务 诚 信 |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区党群工作部 区法制办 |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市直派驻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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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区发改局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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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纳入区绩效 评价体系 |
区发改局 区督查室 |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市直派驻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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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 |
区党群工作部 |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市直派驻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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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 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
区党群工作部 |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市直派驻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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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 提升政府公信力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市直派驻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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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诚 信 |
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承诺、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等诚信制度机制 建设 |
区安监局 |
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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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
区安监局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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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全面实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企业及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
区质监分局 |
区宣传部、区发改局、 区工商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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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质量信用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争创各级质量奖和名牌等 |
区质监分局 |
区工商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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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
区发改局 |
区建设交通局、区财政局、 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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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药品等各类生产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
区食药监分局 |
区发改局、区质监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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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信用评级管理 |
区发改局 |
区工商分局及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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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完善纳税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
区地税局 区国税局 |
区工商分局及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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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准入与 退出机制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发改局、区劳动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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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联动惩戒机制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发改局、区质监分局、 区安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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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 |
区建设交通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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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信用档案,并逐步开展信用分类评级管理 |
区房产分局 |
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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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
区财政局 |
区宣传部、区发改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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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区建设交通局 |
区发改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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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诚 信 |
制定《卫生、计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推行职业信用报告 |
区卫计局 |
区党群工作部、区劳动局、 区食药监分局、各医疗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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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着力解决企业欠薪、拖欠社保费等突出问题,建立“黑名单”制度 |
区劳动局 |
区工妇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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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
区教育文体局 |
区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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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网吧、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
区教育文体局 |
区发改局、区劳动局、 区宣传部、区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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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
区招商合作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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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
区环保分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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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健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区食药监分局 |
区卫计局、区质监分局、 区工商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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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等的监管 |
区民政局 |
区发改局、区农村工作部、 区劳动局、区教育文体局、 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 区禁违局、各乡、镇管理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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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使用等环节的诚信监管 |
区房产分局 |
各乡、镇、管理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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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 |
区党群工作部 区劳动局 |
区卫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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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 |
区教育文体局 |
区招商合作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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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完善银行、上市公司法人、证券、保险等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
区发改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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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公 信 |
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
白石岭公安分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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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
区综治维稳办 |
白石岭公安分局、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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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
区综治维稳办 |
白石岭公安分局、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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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 行为 |
白石岭公安分局 |
各电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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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
诚 信 教 育 |
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 作风建设 |
区党群工作部 |
区纪工委、区卫计局、区教育文体局、区民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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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企业、个体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 制度 |
区工妇青 |
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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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 |
区工商分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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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 |
区教育文体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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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范 创 建 |
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
区食药监分局 |
区卫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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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 |
区宣传部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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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行业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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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把诚信贯穿于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
区质监分局 |
区发改局、区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工妇青、区工商分局、 区食药监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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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企业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质量兴区”活动月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构建诚信商业 环境 |
区发改局 |
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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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掘、宣传诚信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 |
区宣传部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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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
区食药监分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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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
区卫计局 |
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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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内容,实行诚信承诺,培养职业操守 |
区党群工作部 区劳动局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综治维稳办、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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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宣 传 |
充分运用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和社区市民学校、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宣传和培育诚信文化 |
区宣传部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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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
区宣传部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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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 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
区宣传部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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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
区发改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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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 应用 |
信 用 信 息 应 用 |
研究信用信息征集标准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技术标准、 建设规范 |
区发改局 |
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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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区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技术手段 |
区办公室 |
区发改局、白石岭公安分局、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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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和信息归集 制度 |
区办公室 区发改局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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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息系统风险管控制度,及时处置突发及故障问题,保障信用信息 安全 |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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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 |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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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
区发改局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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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 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
区发改局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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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信用消费,推动政府部门在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审查 |
区发改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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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征信活动 |
区发改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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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职业人群中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
区发改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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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机制 |
社会信用代码 |
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
区工商分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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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和 奖罚 |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区发改局 |
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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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网 建设 |
完善信用网站,使其成为权威、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 |
区办公室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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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措施 |
加强 组织 领导 |
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单位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分管领导 |
区办公室 区发改局 |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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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 考评 督查 |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重分值,明确考核标准 |
区督查室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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