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公示
编稿时间: 2015-07-027 来源: hbfj 作者:
合同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岳阳经济开发区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委托方(甲方):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
受托方(乙方): 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有 效 期 限: 壹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 刘能超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岳阳市岳阳大道9号
电 话: 0730-8720895
传 真: 0730-8720895
受托方(乙方): 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刘烨桢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鄂东路201号
电 话: 15700899938
传 真: 0730-8982699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岳阳经济开发区56家污染排放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纠纷监测提供检测服务,并配合甲方对企业突击检查采样检测,由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检测单位附后。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一、监测服务;
1、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监测规范、标准进行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2、一年度检测四次,每季度检测一次,每次监测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监测报告。
3、监测内容及项目:
(1)废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余氯、铜、锌、镍、铅、总铬等因子;
(2)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油烟;
(3)噪声。
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提供本项目采样布点平面图。
二、指派人员协助工作。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本年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费用合计人民币 贰拾叁万伍仟元整 。
二、本年度检测服务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即生效,乙方检测百分之五十企业并出具检测报告单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50%费用拾壹万柒仟伍佰元,在甲方拿到全部检测报告单后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人民币 拾壹万柒仟伍佰元 。
三、甲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提供书面请款报告及税务部门认可的财务凭证。
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信息
开户名: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天心支行
账 号:7402110182800014265
五、付款方式:□现金 □转账;收费凭据:□收据 □发票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一)保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的咨询内容及所监测数据属保密范围。
(二)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泄露、披露或提 供给第三人使用,并且双方均同意尽量减少前述保密信息的扩散范围。
(三)保密期限:双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承担保密义务。
(四)泄密责任:由于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二、甲方应按期支付约定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将相关工作延后。在甲方按约定付款后,乙方应确保达到约定服务进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验收未能如期通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向另一方提出变更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并请被提出方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
2、 / ;
第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
3、 / ;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地方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