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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民 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经办发〔2015〕63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02 00:00 浏览次数:1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31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岳发〔2015〕17号)文件精神,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助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将扶持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自信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鲜明树立创业光荣、创业者光荣的工作导向,围绕落实创业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健全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实现创业环境日渐优良,载体建设不断完善,以创业带就业的体制机制全面形成。具体目标:扶持各类劳动者创业400人以上,带动就业2000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800人以上、征集创业项目100个、发放创业贴息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左右,建立或认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1、进一步做好社区(村)平台建设工作。今年,我区要新建6个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进一步做好社区(村)平台的延伸工作。(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国家和省现行工商注册、税费减免、融资担保、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汇编成册并制作办理流程图,充分发挥政策对创业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扩大政策覆盖影响,依托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媒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手段,解读创业政策,确保应享尽知,释放政策红利。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创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尤其是对失业人员、大学生、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税费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宣统办、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

    3、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落地。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大学生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开业指导、项目辅导和基地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评审活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成功率。成立公益性服务组织,与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联合,通过政策宣讲、吸纳大学生到企业从事岗位实践、协助办理各种手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各项创新创业政策落地。(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招商合作局、区教育文体局、区宣统办)

    4、加强资金扶持。积极争取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单位的支持,增加创业扶持资金,发挥撬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创业。制定资金使用办法,资助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入驻创业实体房租水电,对大学生提供创业无息借款,购买专家团队的创业服务指导以及出资征集创业项目信息等。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五险”补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对在人社部门保管档案的创业者免收档案管理费、人事代理服务费。(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文体局)

    5、做好贴息贷款发放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尽快建立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及办公场地设施。在市人社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充实担保基金500万元,发挥贴息贷款对创业的扶持作用。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创业项目和担保条件限制,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群体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提供最长2年期创业贷款,对个人发放的额度最高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照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执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15%),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提供不超过2年期、额度最高为200万元贷款。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凭相关手续,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加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发放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成立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窗口,为创业者提供便利服务。(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二)大力开展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坚持市场需求和创业者意愿相结合的原则,以提升创业能力为引领,以创业培训载体为依托,健全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体系,形成以能力促创业的长效机制。

    1、组织各类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相结合,完善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网络。协商市内职业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力量,面向区内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培训。加强培训项目开发,依托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开发和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和内容,形成品牌创业培训项目。注重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支持网上创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从教学一线和创业典型中选拔充实创业培训师资,提高教育水平。组织各类创业培训400人,技能培训400人,经济形势、创业知识座谈和学习讲座10场。(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宣统办、区招商合作局、区教育文体局)

    2、提高培训实效。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着力做好针对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班和讲座研讨会,进行创业案例剖析、创业典型演讲、企业家创业项目点评和政府政策扶持辅导等实用性创业培训教育。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实效性的跟踪服务和考核,不断提高创业培训成效,确保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成功创业率实现新的跃升。(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宣统办、区教育文体局、区招商合作局,各乡镇、管理处劳保站)

    (三)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发挥职能优势,牵头做好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对创新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项目分析,解决方案等指导服务,降低创新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助推创新创业项目取得成功。

    1、组建创新创业专家服务团队。吸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和民营企业家,组建不少于10人的专家服务队伍。聘请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类成功企业家、各领域专家学者、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为创业导师;聘请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各乡镇(管理处)劳保站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工作人员、创业培训教师等为创业辅导员。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创业导师”和“优秀创业辅导员”评选活动。(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招商合作局、区教育文体局、区开发总公司,各乡镇、管理处劳保站)

    2、扩大创新创业服务内容。围绕项目开发、企业孵化、经营管理等内容,在创新创业网站开辟一对一和多对一交流指导服务,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扶持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及其他创新创业群体成功创业和快速发展。搭建创新创业沙龙、创客咖啡、创新创业讲堂等创业交流平台。借助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创业者与专家学者、企业家之间的联谊会、恳谈会、学习交流会,对创新创业项目分析论证,促进创新创业实体之间在项目、技术和管理上互利共赢,推动二次创业。免费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等重点创业群体提供用工招聘、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保代理、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权益保障等创业服务。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为创新创业人员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每季度组织举办创新创业方案和项目展示推介会,设立展示厅,开展各类形式的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活动,促进项目所有人和创业者交流合作,为创新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对象提供机会。(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招商合作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3、拓宽创新创业项目征集渠道。建立公益与商业合作机制,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符合本区产业和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强操作性的创业项目库和创业成功案例,建立全区统一的创业项目库,征集数量不少于100个,在全民创业网站免费向创业者发布。主要包括: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养殖、农产品加工,冷链储运、网上营销、观光采摘等新型服务业态,征集创业项目10个;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集群上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征集服务和配套创业项目10个;围绕物流业、商贸业、信息咨询业、文化创意业、电子商务产业、家政服务业、特色餐饮业、商业连锁店等,征集创业项目50个;围绕生态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征集植树绿化、公共设施管护、广告经营等创业项目10个;举办政府主办、媒体协办、全民参与、专家评审、导师指导的创新创业大赛,由专家评委选拔评定创新创业项目10个。加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鼓励将科技发明、个人专利等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通过选拔推荐和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和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按规定向项目所有人支付费用。(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农村工作部,各乡镇、管理处)

    4、完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完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国家级电商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加速认定一批创业孵化企业,面向失业人员,尤其是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场所。2015至2017年建设和认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为50个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场地,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初创的成功率。(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招商合作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开发总公司)

    5、建立全民创新创业网站。网站功能包含创新创业政策、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融资、创新创业孵化、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创业典型和创新创业论坛8个专题栏目,结构清晰,层次分明,并扩展到移动终端用户,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途径服务创业者。建成之后成为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信息权威发布平台,创业者参加培训、寻找项目、获取专家指导的服务平台,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项目之间的融资对接平台,创业者与市场、政府相关部门互动的问政平台。(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办公室)

    6、深入调研企业用工形势。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机制,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掌握真实就业市场信息,创新手段,提高就业信息传播的到达率和有效性,让供需双方充分对接。发挥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区劳动和局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要共同建立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库,不断更新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信息,制定数据信息分级收集、发布、统计和分析制度,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定期分析发布用工供求信息,打造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权威品牌。每年举办新春用工大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人力资源对接活动10场,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牵头部门:区劳动局;配合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1、成立区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分管创新创业工作副主任任组长,区劳动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主要负责人、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组织党群、财政、招商、发改、工商、税务、开发总公司等部门单位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3、统筹资金安排,提高使用效果。积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购买和融资担保基金等投入力度。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全过程监督,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科学评价绩效,每年对实施进度、目标完成、实施效果等指标进行动态跟踪。

    4、坚持典型引领,营造创业氛围。每年至少举办创新创业先进评选或创业项目比赛1次,选拔一批创业先进人物,推荐其参加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宣传报道,有效开展创新创业宣传,扩大创新创业工作影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组织创新创业宣传月和服务日等活动,形成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