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办发〔2016〕59号
各有关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6〕1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性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关退奖补资金)是区财政专项安排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实施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的资金投入、工资支付、债务清偿、人员安置等费用支出。
第二条 奖补范围
(一)享受区关退奖补资金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
2. 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愿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和工(库)房;
3. 如期注销烟花爆竹生产相关证照,并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享受区关退奖补资金:
1. 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依法关闭的;
2. 因违规违章被安监部门予以吊证处罚的;
3. 被吊(注)销证照后,仍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三条 奖补标准
1. 补偿标准:由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区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核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初步确定补偿标准,报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对相关企业予以补偿。
2. 奖励标准:
(1)省、市级按规定核定的奖补资金全额奖补给企业;
(2)区级奖励按每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万元;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关闭退出的,每提前1个月另奖励5万元(提前不足半个月的以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关闭退出起始时间以签订《关闭退出协议》之日计算)。
第四条 奖补申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按照“镇实施、区验收、市抽查、省审定”的要求分步实施。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向区管委会和西塘镇提交书面关闭退出申请报告以后,由西塘镇人民政府行文向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先期拨付关退奖补资金50万元/家。西塘镇申请材料包括:
1. 西塘镇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退出申请报告;
3. 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前现场照片;
5.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含2014、2015、2016年)完税证明。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与西塘镇人民政府,根据区管委会审定的关退奖补资金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的具体要求,签订《关闭退出协议》。《关闭退出协议》签订以后,由西塘镇人民政府再次行文向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先期拨付关退奖补资金100万元/家。西塘镇申请材料包括:
1. 西塘镇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与西塘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关闭退出协议》;
3. 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关闭退出协议》拆除1.1级工(库)房以后,由西塘镇人民政府第三次行文向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先期拨付关退奖补资金50万元/家。西塘镇申请材料包括:
1. 西塘镇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拆除1.1级工(库)房验收表及拆除前、后的现场照片。
3. 关退先期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由西塘镇提请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对关闭退出企业组织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西塘镇人民政府最后一次行文向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剩余的关退奖补资金。西塘镇申请材料包括:
1. 西塘镇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关闭退出企业清单和关退剩余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 关退剩余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
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企业验收表(附件三);
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前、后的现场照片。
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材料审核汇总,西塘镇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奖补审批。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填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现场检查表(附件四),并对西塘镇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填写《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会审表》(附件五)。
根据现场检查和联合审查情况,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关退奖补资金拨付方案,报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财政及时拨付区关退奖补资金。省、市奖补资金经省、市验收合格并拨付到区财政帐户以后,由区财政及时转拨。
第六条 资金分配。区财政局根据本办法,将关退奖补资金分期分批拨付至西塘镇财政所。西塘镇根据本办法及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签订的《关闭退出协议》规定,及时将关退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第七条 职责分工。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调度、决定重大事项。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区财政局负责区关退奖补资金审查和预算管理,参与现场检查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区安监局具体承办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西塘镇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日常事务。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第八条 预算公开。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工作涉密信息目录》(湘财预〔2015〕1号)、《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湘财预〔2015〕167号)相关要求,实行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等全过程公开。
第九条 监督管理。关退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解释。 本办法由区关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先期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2.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剩余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3.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验收表
4.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现场检查表
5.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会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