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部署和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要求,经区工委同意,现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13号)、《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主体
1. 党委担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在换届工作中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依法依章办事贯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依法打击贯穿始终,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总揽全局和统筹把关作用,从一开始就把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主体责任扣紧压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狠抓落实。
2. 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规守纪、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不搞“一言堂”,不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严格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抓好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掌握违反纪律、风气不正的情况和线索,发现问题,果断查处。
3.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班子成员要自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教育和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决抵制身边发生的不正之风,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
4. 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区、乡纪检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负责本地区换届纪律与换届风气监督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统筹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以及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换届选举现场督导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部门回复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以及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性意见。对群众举报反映或者检查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牵头负责查核,及时处置到位。
5. 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区、乡组织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具体组织工作,努力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经常性沟通衔接,共同抓好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教育、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换届选举现场督导等工作。要强化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处,将掌握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或移送纪检机关,配合纪检机关抓好相关问题举报的调查核实及追责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下级组织部门扎实开展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6. 宣传部门担负舆论引导责任。区、乡宣传部门负责本地区换届风气监督的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控。积极配合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抓好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正面宣传效应,努力营造良好换届氛围。
7. 统战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换届风气监督担负直接责任。区、乡负责统战工作的部门要做好政协换届和民主党派换届等有关党外人士的管理监督,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准确掌握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并迅速采取措施处置。
8. 政法部门担负维护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责任。区政法部门负责换届期间的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协调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
9. 代表团团长、临时党支部书记担负本团(支部)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直接责任。大会选举期间,各代表团团长、临时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会风会纪的各项纪律要求和监督管理措施,督促本团(支部)代表、委员和换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0. 成立工作小组。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统筹总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胥棉桃任组长,区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郑德明任副组长,区纪工委、党群、人大政协联络办、宣传、政法、公安相关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纪工委,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叶剑龙担任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干部、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张太平,副处级干部、区纪工委党风廉政室主任谢日科担任副主任。区纪工委、党群、人大政协、宣传、政法等部门要明确专门力量,服从工作小组统一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11. 召开会议部署。在区、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等有关会议上,要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严明纪律要求,并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12. 加强指导调度。换届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抓住关键节点,及时跟踪了解辖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及时通报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现场督导的有关情况,及时调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有关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盘点,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上级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深入抓好学习教育
13. 开展专题学习。换届工作中,纪检机关、党群部门要督促乡镇党委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围绕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法规和中央“九严禁”等换届纪律。党群部门要把中央组织部编印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发送给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为换届纪律的重要参考。换届期间,乡镇党委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
14. 开展警示教育。根据换届工作要求,乡镇党委要组织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特别要重温中央关于“两案”通报的各项要求。大会选举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所有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两案”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15. 开展谈心谈话。换届工作期间,乡镇党委书记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区工委书记对下级党委书记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分片联系的区工委领导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后备干部以及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要开展普遍性谈心谈话;纪检机关和党群部门有关领导对换届不再提名且思想情绪有波动、工作干劲有松懈的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通过督促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引导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换届期间,区纪检机关和党群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电话询查等方式,对落实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16. 加强重点监督。区党群工作部要制定专门文件,明确换届工作重要节点、时间进度、风气监督、有关责任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并在对辖区历次换届风气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标注换届风气监督的重点,以提示和引导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
17. 实行巡回督查。换届工作启动后,纪检、党群、宣传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换届风气巡查组,采取个别访谈、随机抽查、重点剖析、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地换届风气监督有关工作进行动态巡回督查。
巡回督查的时间节点:(1)3月至4月乡镇党委、纪委换届期间;(2)10月至11月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期间。
巡回督查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换届风气监督文件精神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的情况;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换届提名人选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的情况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18. 开展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区纪检、党群、人大政协、宣传、政法等部门要派驻督导组,对选举风气进行现场督导。
现场督导的时间节点:(1)3月至4月乡镇党委、纪委换届;(2)10月至11月乡镇人大、政府换届。现场督查按所辖地区1:1组建督导组,每组2-3人,由区级领导干部带队,对换届选举风气开展现场驻会督导。
现场督导的重点内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会议风气情况以及职能部门和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履职情况等,包括监督制度、公告公示制度、日总结日报告制度等有关执行情况。现场督导期间,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会同同级党委及其纪检机关和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9.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换届风气监督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了解监测换届风气情况。区纪工委受理举报电话:0730-8720810;区党群工作部受理举报电话:0730-8727319。
20. 落实立项专办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区纪检、党群部门要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察组为主调查核实,也可会同纪检机关和党群部门调查核实,查核工作应当在考察任务结束前办结,避免核查不及时影响干部使用。
21. 建立快速查核机制。组建区纪检、检察、公安机关和党群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联合查核组,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快速行动、精准发力,抓住现行、果断处置,始终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22. 落实查核工作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负责”,快查严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明确查核组的责任,按照“谁查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通风报信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3. 建立换届纪律信息报送处置机制。对换届工作中遇到的干扰换届选举等突发事件,涉及重要舆情或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各乡镇党委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并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有关信息。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告。乡镇及各换届工作部门要建立换届纪律信息报送和处置机制,适时印发换届纪律信息通报,直送区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
24. 严肃问责追责。换届工作期间,区工委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必要时进行函询、诫勉;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区纪工委要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的通报力度,对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以儆效尤,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六、着力强化舆论引导
25. 开展集中宣传。区宣传部门要联系区纪检机关和党群工作部门,充分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换届风气监督专栏、专刊,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并面向社会公布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和区换届监督举报电话。
26. 做好舆情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密切监测舆情动态,对涉及换届的敏感信息、重要情况、突发问题等,做到迅速反映、及时研判、妥善应对。换届期间,区、乡两级纪检机关和党群、宣传等有关方面,要建立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媒体披露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全时段监测,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经查属实的适时公布结果,不属实的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司法机关迅速依法处理,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清风正气。